啦啦队评分规则

发布时间:2015-11-12 00:00:00 编辑:bin 手机版

  4.1.3 录取奖励

  录取及奖励办法按每次竞赛规程执行。

  4.1.4 不接受对评分结果的抗议。

  第五章 纪律处罚

  5.1 警告

  对以下情况给予警告:

  1) 出现在禁止场地

  2) 不文明的举止

  3)不尊重裁判员和官员

  4)非运动员举止

  5.2 处罚

  对无故弃权、罢赛、罢奖以及不服从裁决等违反体育道德行为举止者,取消名次、停赛一年、通报批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特殊情况

  出现以下特殊情况:

  1)播放错音乐带

  2)由于音响设备而出现的音乐问题。

  3)由于设备问题引起的干扰,如停电、赛台坍塌等。

  4)其他任何异物进入比赛场地。

  5)运动员责任外的特殊情况而引起的中断或终止。

  运动员在遇到以上任何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停止做动作,成套动作结束后提出的抗议将不被接受。

  根据总评判长的决定,在问题解决后可重做,原先分数无效。

  本规则解释权属中国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艺术体操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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