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县脱贫攻坚实施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22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近年来中国中央政治局会议释放减贫新信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县级的脱贫攻坚实施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和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推动工作的作用,调动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扎实推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完成好2017年度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

  1.全县17个乡镇场、参与定点扶贫的县直单位;

  2.各乡镇、各县直单位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干部、职工。

  二、考评内容和分值

  对乡镇考评总分值为300分,县直单位考评总分为100分,具体考评指标及考评细则见附件。

  三、奖励办法

  (一)集体综合奖

  县委、县政府表彰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集体8-13名,其中:乡镇3-5个,各奖10万元;县直单位5-8个,各奖10万元;若干个非公有制企业帮扶先进单位,县委、县政府授牌表彰;评出若干个为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条管单位,设立特别奖,每个奖励10万元。

  (二)先进个人奖

  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由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表彰全县脱贫攻坚先进个人50名,其中:乡镇和县直单位20名,各奖励1000元,贫困户脱贫典型30名,各奖励2000元。

  四、考评程序

  由各考评牵头责任单位组织好具体考评项目的审核考评,并将经相关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的具体考评指标得分,按附件1规定的各考评指标的分配分值进行折算,于2017年1月15日前交“县脱贫攻坚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脱贫攻坚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李伟平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军芳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胡影秋,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傅小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远生,县政府副县长陈鑫、黄洋华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各牵头考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考评的组织协调工作。县脱贫攻坚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由刘远生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肖文、胡军、郭永光(常务副主任)、肖芳华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其他

  (一)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与干部的年度考核、综合考评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乡镇得分低于210分、县直单位得分低于70分的,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表明改进工作的态度和措施。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乡镇或县直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1.违反有关规定,所管理的扶贫资金和项目出现违法和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查处和问责的(单位主动发现并向组织反映,积极配合查处的除外)。

  2.未完成年度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

  3.不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出现颠覆性错误,或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系统信息出现重大错误的;或在脱贫攻坚的检查考核中影响全县排位靠后的。

  (四)各所获奖金可分别奖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单位(含条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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