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发布时间:2017-04-14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包括材料采购合同验收依据、数量质量检验方法、违约责任;大型设备采购合同的现场 见证方法、监理注意的事项、设备性能及最终验收。

  材料采购合同管理

  一、核心知识点

  一)交货检验

  1、交货数量检验

  1)供货方代运货物的到货检验

  由供货方代运的货物,采购方在站场提货地点应与运输部门共同验货,以便发现灭失、 损坏等情况时,能及时分清责任。采购方接收后,运输部门不再负责。属于交运前出现的问 题,由供货方负责;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运输部门负责。

  2)现场交货的到货检验

  (1)数量验收的方法包括衡量法、理论换算法和查点法;

  (2)交货数量的允许增减范围。交付货物的数量在合理的尾差和磅差内,不按多交或 少交对待,双方互不退补。 超过界限范围时,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多交或少交部分的数量。

  2、交货质量检验

  1)质量责任

  不论采用何种交接方式,采购方均应在合同规定由供货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内, 对交付产品进行验收和试验。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设备,应于合同 内规定缺陷责任期或保修期。 2)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

  (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产品,按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作为依据时,可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某一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时,按双方在合同中商 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3)验收方法

  质量验收的方法可以采用:经验鉴别法、物理试验或化学分析。对照教材看三种的具 体方法。

  二)违约责任

  1、违约金的规定

  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时,均应以违约金的形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1)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1)如果因供货方应承担责任原因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交货,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

  例乘以不能交货部分货款计算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偿付采购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时, 可以修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使实际受到的损害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2)供货方不能按期交货的行为

  ①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依据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计算违约金。对约定由采购方自 提货物而不能按期交付时,若发生采购方的其他额外损失,这笔实际开支的费用也应由供货 方承担。发生逾期交货事件后,供货方还应在发货前与采购方就发货的有关事宜进行协商。 采购方仍需要时,可继续发货照数补齐,并承担逾期付货责任;如果采购方认为已不再需要, 有权在接到发货协商通知后的 15 天内,通知供货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但逾期不予答复视 为同意供货方继续发货。

  ②提前交付货物。属于约定由采购方自提货物的合同,采购方接到对方发出的提前提货

  通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 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 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代为保管 期内,不是因采购方保管不善原因而导致的损失,仍由供货方负责。

  (3)交货数量与合同不符。交付的数量多于合同规定,且采购方不同意接受时。可在承 付期内拒付多交部分的货款和运杂费。合同双方在同一城市,采购方可以拒收多交部分;双 方不在同一城市,采购方应先把货物接收下来并负责保管,然后将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在到 货后的 10 天内通知对方。当交付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时,采购方凭有关的合法证明在承付 期内可以拒付少交部分的货款,也应在到货后的 10 天内将详情和处理意见通知对方。供货 方接到通知后应在 10 天内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对方的处理意见。

  2)产品的质量缺陷

  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如果采购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

  论价;当采购方不同意使用时,由供货方负责包换或包修。不能修理或调换的产品,按供货 83方不能交货对待。 3)供货方的运输责任

  主要涉及包装责任和发运责任两个方面。

  (1)因包装不符合规定而造成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灭失,均由供货方负责赔偿;

  (2)供货方如果将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时,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 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对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采购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约定接受货物

  采购方要求中途退货,应向供货方支付按退货部分货款总额计算的违约金。

  2)逾期付款

  采购方逾期付款,应按照合同内约定的计算办法,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率一般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

  3)货物交接地点错误的责任

  不论是由于采购方在合同内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还是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及时 将变更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通知对方,导致供货方送货或代运过程中不能顺利交接货物,所 产生的后果均由采购方承担。

  二、重要知识点

  验收依据

  按照合同的约定,供货方交付产品时,可以作为双方验收依据的资料包括:

  (1)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2)供货方提供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及其他有关凭证;

  (3)合同内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标准名称;

  (4)产品合格证、检验单;

  (5)图纸、样品或其他技术证明文件;

  (6)双方当事人共同封存的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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