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7

发布时间:2017-03-22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下面小编准备了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提供给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井冈山视察时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6〕14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努力打赢我县的脱贫攻坚战,确保我县贫困群众能如期脱贫,并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提出的“要在脱贫攻坚中作示范、带好头”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把脱贫攻坚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总抓手,作为今明两年乡镇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我县“提前一年脱贫、同步进入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攻坚目标,把握脱贫标准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全县脱贫规划,我县2017年贫困县摘帽,现行贫困线标准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5896户19224人全部脱贫,61个贫困村全部退出,提前一年全面完成脱贫目标。其中:2016年,退出37个贫困村、脱贫贫困人口10000人;2017年,退出24个贫困村、脱贫贫困人口9224人。

  (二)脱贫标准

  1.贫困户退出。贫困户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的退出以户为单位,总的要求是通过贫困人口的自身努力,以及政府、社会各界的有效帮扶,使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病有医疗救助,住有安全房,从而实现不愁吃、不愁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线标准的低保家庭,也视为脱贫人口。

  2.贫困村退出。贫困村指江西省确定我县“十三五”规划扶持61个贫困村。贫困村的退出应以贫困发生率和重度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完成率为主要衡量指标,贫困村所有通自然村(25户以上)道路要实现硬化,有安全饮水、生活用电、网络通信、公有卫生室和综合文化活动室,全面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的目标。贫困村退出当年的贫困发生率应低于2%,村级集体经济不低于4万元,重度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100%完成。

  3.贫困县退出。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低于2%为主要衡量指标。

  三、坚持真抓实干,提高脱贫实效

  (一)实施产业扶贫工程。一是选准产业发展项目。扶持贫困村、贫困户从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发展井冈蜜柚、高产油茶、茶叶、毛竹种植以及特种养殖和肉牛、水产养殖等各地具有地方特色的富民产业,每一个乡镇都要建成一个产业扶贫示范点,主推井冈蜜柚,扶持每一户贫困户种植2亩以上井冈蜜柚(不宜种植蜜柚的地区,可根据资源优势相应规模地发展其他长效产业)作为长效保底脱贫工程,同时,坚持“长短结合”,扶持贫困户发展当年能见效的短期种、养业,或当年收入超过贫困线的资产收益性项目,到2017年,确保每一户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稳定增收的产业。二是提高贫困群众和新型经营主体产业扶贫的参与度和受益度。加强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带动示范、服务引领作用,建立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贫困户”等模式,让贫困群众更好地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地受益产业发展,更自觉地加入合作社。对贫困户用土(林)地、政府扶持资金、劳动力等资源入股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行资产受益性扶贫,全面发放《股权证》,让绝大多数的红卡和黄卡类贫困户加入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拥有一定股份,作为“优先股”,只参与分红,不参与决策,也不承担亏损,从而建立脱贫的长效机制,实现稳定、长效增收。三是全面铺开贫困户产业小额贷款的担保和贴息。注重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2015年10个“十三五”贫困村产业贷款担保试点的基础上,把范围扩大到全县135个行政村,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从县财政设立的6000万元精准脱贫产业贷款担保基金中拿出2700万元,按照每村20万元的标准(可视情况作增减调整)对各村贫困户进行产业贷款担保全覆盖,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一笔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县农商银行按照1:8的比例发放扶贫贷款,为所有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小额贷款,扶贫资金全额贴息,帮助贫困人口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四是加快推进电商扶贫产业。加快电商主体培育、人才培育和平台建设,探索对偏远山区电商邮路给予适当补助。把扶持发展以农产品进城为主的电子商务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手段,对建档立卡户中有一定文化水平、有创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发挥我县电商产业优势,依托电商创业孵化园和邮政“e邮”平台,设立电商产业扶贫窗口,按2%的比例从省级产业扶贫资金中安排培训经费,对有志从事电商创业的贫困户子女进行免费培训。同时,安排产业扶贫资金,鼓励贫困户子女从事电商创业,对在县内经营网店的贫困户,给予网店经营者每月200元/店的工资补助。加快推进贫困村信息网络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优先支持贫困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开展互联网为农便民服务,提升贫困村互联网电商扶贫水平。加快贫困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同快递企业合作建立服务网点。安排4万元/村“e邮”平台建设资金(邮政部门出资3万元,扶贫部门出资1万元)在19个贫困村开展电商产业发展试点工作,支持电商企业在试点村拓展业务,加强试点村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迅速扩展到全县“十三五”贫困村,2016年每个乡镇都要筹建1个以上电商脱贫站,全县打造电商脱贫示范村10个。到2017年,61个贫困村全部建成一个以上电商脱贫站。五是加速推进旅游扶贫产业。各乡镇要依据各自的资源禀赋,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坚持把发展乡村旅游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大力实施乡村旅游项目。要充分利用杨万线、高速公路和105国道沿线以及县城周边乡村旅游资源,全力推进田北农民画村、红豆杉养生谷、花花世界观光园、龙溪谷、现代农业示范园等重点“农旅结合”项目建设,形成全县各乡镇相互呼应、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发展大格局,打造一批有万安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从而扩大贫困人口直接从业和间接从业人数,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实现旅游扶贫目标。利用高陂村等9个村纳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优势,积极争取国家旅游扶贫项目资金,重点支持高陂村、新蓼村和芙蓉村国家旅游扶贫试点工作,有选择性地建设扶贫项目,因地制宜,精准施力,推动旅游扶贫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旅游扶贫取得实效,带动贫困户就业创业。六是大力发展光伏扶贫产业。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安排730万元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选择5-10个移民村试点,扶持符合光伏发电建设条件的水库移民村和水库移民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以贫困户“一户一站”模式和移民安置村村级电站模式为主要形式,按每户5000瓦的标准,扶持120户左右的水库移民贫困户。村级光伏电站的年收益分配为40%归村集体,60%直接量化并平均发放到村里的水库移民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实施安居扶贫工程。一是推进危旧土坯房改造,帮助贫困农户建设新居。统筹安排移民搬迁、危旧土坯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学有序推进安居扶贫工程。2016年完成4163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将仍然居住在危旧土坯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危旧房改造指标,通过政府拿一点、群众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扶贫资金给一点等途径,大力筹措安居工程资金,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土坯房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安居工程示范点建设,每个乡镇都要打造1-2个农村安居工程精品示范点。鼓励乡、村在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上(或独立成点)建设安置搬迁贫困户的“交钥匙”爱心公寓(集体资产,贫困户无偿滚动使用)。除上级危改补助外,县里对新建的爱心公寓,每安置一户无建房能力的特困建档立卡搬迁户(县扶贫和移民办要对入住对象进行审核把关),对安置点所在乡村给予4万元/户的补助;对利用原有建筑改建爱心公寓的,给予1.5万元/户的补助。县住建局要制定全县统一的爱心公寓建设标准,通过爱心公寓“交钥匙”工程,确保没有能力建房的贫困户居者有其屋。二是推进扶贫搬迁,帮助贫困群众挖“穷根”。对“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地方,要引导群众向中心村、中心镇、进城靠园实施移民搬迁,2016年完成14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群众500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通过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多方支持,扎实推进搬迁扶贫。加大力度,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继续实行“政府团购、让利于民”的进城进园安置方式,有序引导库区、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生态保护区贫困人口向城区、工业园区搬迁转移。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建设中心镇、中心村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实行梯度转移,实现贫困群众挪出穷窝、挖掉穷根、转产转业、脱贫致富的目标。进一步加大搬迁扶持力度,在省里补助8000元/人的基础上,县里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再给予12000元/人的个人补助。同时,加大对搬迁移民的帮扶力度,帮助解决移民在搬迁中、搬迁后的系列问题。对在中心镇(村)安置的,由乡镇(村)免费解决安置房的水电入户问题,并由乡镇政府提供每户建档立卡搬迁户1000元的新家具补助。对每户进城进园搬迁户,要安排落实帮扶单位(单位落实到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务工、子女入学、落户等问题。县财政要解决搬迁移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00元/户的购买家具补助资金,并安排资金解决每一户进城进园移民有线电视、网络及水电入户问题,县网络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要主动作为,服务到位。县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各帮扶单位摸底情况,与企业对接,组织移民和企业进行双向选择,确保移民实现就业。县教体局要根据帮扶单位摸底情况,逐户逐人安排好移民子女的入学问题。县公安局要根据帮扶单位摸底情况,集中安排时间进行移民的落户手续办理。进城进园移民安置地所在乡镇(或园区)在确定建点后,应及时申报成立独立的“移民社区”,以便移民落户,在移民入住安置小区后,要安排干部包户,一年内全程跟踪,提供“保姆式”服务,切实解决移民入住后的生活困难。确保搬迁对象充分就业、发展产业稳定收入,安置管理服务有序,做到安居与乐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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