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曾经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AA省委、AA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AA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新时期相对贫困村定点扶贫工作方案》(X扶组〔2016〕4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和《中共SS县委、SS县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打赢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战,确保我镇2018年与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对象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做全县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基层治理的排头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着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衔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时间节点,确保到2018年全镇相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与全省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对象范围
按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2014年不变价)的标准,经省认定我镇2764户、9156人为相对贫困人口。
按全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000元(2014年不变价),相对贫困人口占全村户籍人口5%的标准,经省认定全镇11个行政村为相对贫困村(三江村、丰联村、双福村、吉水村、学少村、文葵村、福江村、胜利村、葵樟村、蓝田村、青江村)。
按年度分三步走:到2016年底,相对贫困人口2746人实现脱贫;到2017年底,相对贫困人口3205人实现脱贫;到2018年底,相对贫困人口3205人实现脱贫,全部相对贫困村出列。
二、帮扶安排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中央、省、市、县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我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全镇脱贫攻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进度安排、项目落实、政策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指导检查等工作,为驻镇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联系帮扶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与县驻镇工作队办公室合署办公。各村成立驻村联系帮扶工作组,由镇挂村领导任组长,县直挂扶单位工作队员、镇驻村工作组长、村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为成员,具体负责各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对口帮扶工作机制
1.我镇11个省定相对贫困村,由广州市和XX市(广州市直第一书记)派出单位结对帮扶。其中:广州市结对帮扶9个村(三江村、丰联村、双福村、吉水村、学少村、文葵村、福江村、葵樟村、蓝田村),XX市结对帮扶2个村(青江村、胜利村)。广州、XX市结对帮扶我镇相对贫困村的单位落实干部长期驻村制度,受县、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推进扶贫工作。
2.其他31个村(大九、大和、完塘、楼江、樟潭、石门、福西、红山、联和、长江、龙楼、万塘、上布、五联、半径、半田、双径、学园、福陂、福龙、联新、里江、东礼、洑溪、低坑、吉程、大同、河沿、福华、福岭、龙中)由县驻镇帮扶工作队、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驻村扶贫工作组共同帮扶。各帮扶工作组要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方案,安排县挂扶单位、镇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若干贫困户,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常态化,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全镇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脱贫。
三、工作要求
各村、各驻村帮扶单位要严格按照《AA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创新精准扶贫思路,坚持把精准扶贫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一核两区三组团”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建卫生强县、争创“AA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贫困问题,具体做到“十个落实”:
(一)落实精准识贫
按照“村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长期公示、动态管理”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驻村扶贫工作组对贫困户的识别摸查要做到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贫困户必须逐户登门核查,核清农户家庭资产、收入支出等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由农户、村委干部、帮扶工作组等相关调查人员签名确认。坚持“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确保精准识别到位。“四看”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五优先”即:五保户和低保户优先、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重大疾病和残疾户优先、因病返贫和因灾返贫户优先、因学和因老致贫户优先。“六进”即: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的农户要进;二是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农户和单亲家庭要进;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要进;四是家庭人口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的农户要进;五是住房不避风雨的农户要进;六是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要进。“七不进”即:一是近三年内新建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或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不能进;二是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户不能进;三是家庭拥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农户不能进;四是直系亲属有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不能进;五是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不能进;六是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农户不能进;七是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打牌赌博导致贫困的农户不能进。
(二)落实申报程序
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由农户向行政村村委会提出申请,驻村扶贫工作组会同村委会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农户家庭居住条件、收入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核实,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在农户申请表出具初审意见,造册汇总后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相对贫困户情况进行核查,在农户申请表上加具审查意见,并以村为单位按有劳动能力农户、没有劳动能力农户进行分类造册统计上报县扶贫开发局,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核查组对各村报送的相对贫困农户和人口数量真实性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最终名单。
(三)落实建档立卡
在相对贫困户逐户实行精准识别后,要逐户建档立卡,录入电脑,长期公示。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驻村扶贫工作组要做好被帮扶贫困村、相对贫困户的登记造册工作,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建立动态档案,反映真实情况。对被帮扶的贫困户,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把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如实记录在《帮扶记录卡》上,由驻村帮扶工作组长或副组长签名确认,并录入电脑,建立电子信息档案,通过扶贫信息网络实现省、市、县联网管理,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帮扶规划
驻村扶贫工作组按照省、市、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帮扶村和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三年有规划。要对贫困村村情、民情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对脱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实际出发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规划。对贫困户家庭人口情况、致贫原因、人均收入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深入了解贫困户发展需求,在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一户一法”要求,分类制订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确保扶贫对象精细化管理,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扶贫对象精准化扶持,实现精准脱贫。
(五)落实帮扶到户
确保相对贫困户稳定脱贫,是驻村扶贫工作组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六个精准”要求,采取“五个一批”,实施“十项工程”,落实“一户一法”,精准施策,落到实处。一要帮思想转变。扶贫先扶志,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和有关规定,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和主动性,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二要帮增收脱贫。按照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意愿,指导贫困农户选定帮扶项目,并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就业等方面为贫困户予以扶持。要按照实际情况提供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具体帮扶措施,根据其自身愿望和当地实际,多措并举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种养殖业或从事农产品加工、服务及其他产业。进一步增强“造血”功能,实现产业帮扶到户。积极开展种养业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家庭人员,积极组织创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创办电商、维修服务等创业就业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优先吸纳本村或当地贫困劳动力在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项目建设中就业。对教育引导后仍没有发展生产增收脱贫意愿的贫困户不给予扶持。三要帮政策措施落实。积极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人口计生、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切实解决好“三保障”问题。确保贫困户子女不因贫辍学,确保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得到有效保障,防止因病返贫、因贫弃医,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及无房户的基本安全住房问题。将符合农村低保政策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政策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根据贫困户意愿,投入扶持资金参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参与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等生产经营,或折股量化给被扶持的贫困户并按股分红,增加资产收益。
(六)落实整村推进
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协助驻村扶贫工作组大力改善相对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相对贫困村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一村一策”的思路,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争取行业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支持,对定点扶贫的相对贫困村的农田水利、饮水安全、村民用电、村内道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发展特色产业,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安排,规划到村,分步实施,整村推进。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净化力度,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改善村容村貌,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让更多的贫困村农民分享扶贫开发成果。
(七)落实组织保障
帮扶工作组要协助镇党委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农村工作骨干队伍。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落实村务公开和群众监督制度。协助落实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集中力量帮助贫困村解决基层治理基础性源头性问题。通过察民情、听民意,回应群众需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建章立制,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形成良好村风。
(八)落实社会扶贫
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活动。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招工帮村、资金扶村等形式,带建一批基础设施,带动一批项目,带活一批市场,带强一批产业。驻村工作组要与进村参加帮扶的企业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开展“10·17”国家扶贫日和“6·30”AA扶贫济困日活动,充分发挥安流乡贤多、实力强的优势,发动乡贤反哺家乡参与精准扶贫,动员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捐款捐物资助特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鼓励和支持志愿者、社会工作专业人士、企业家等参与扶贫调研、支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广泛宣传报道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好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九)落实资金管理
驻村工作组要积极争取各级各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积极争取派出单位扶持资金、行业扶持资金、社会扶持资金。按照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做好资金的使用方案。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和审计工作,按照“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原则,坚持专项资金专项使用,严格执行扶贫项目招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审计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按计划对扶贫项目开展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十)落实工作制度
各驻村工作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升扶贫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洁身自爱,遵守驻村工作组的管理规定。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扶贫工作,分类整理扶贫工作资料。驻村期间,要定期向县扶贫开发局、镇扶贫办公室、派出单位汇报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终要对扶贫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