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那么政府采购有哪些原则和方式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包括:
(1)公开透明原则。
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于纳税人上缴的收入,只有坚持公开透明,才能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为公众对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创造条件。公开透明要求政府采购的各类信息必须公开,凡是涉及采购的法规、规章、政策、方式、程序、采购标准、开标活动、中标或成交结果、投诉和司法处理决定等,都要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供应商公开,绝对不允许搞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
(2)公平竞争原则。
在采购方式上公开招标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同时,在竞争性谈判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中引入竞争机制,规定参加谈判或被询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严格禁止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地区、行业政府采购市场和排斥供应商参与竞争的行为等。
(3)公正原则。
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采购人向指定的供应商采购;邀请招标是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 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邀请;严格按照采购标准和采购程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谈判小组、询价采购的询价小组人员组成、人数等提出了要求;赋予供应商质疑、投诉、行政诉讼的权力,并在总则中规定了政府采购活动中利害关系人的回避制度。
(4)诚信原则。
要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讲究信誉,兑现承诺,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有欺骗、串通、隐瞒等行为,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需要依法保存的采购文件,不得规避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根据采购金额和采购对象的不同,政府采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公开招标采购。
即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所有潜在的投标商参加投标,采购机构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条件,从所有的投标者中评选出中标者,并与之签定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这是政府采购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常用的一种采购方式。
(2)两阶段招标采购。
该方式是把采购活动分为两个阶段:首先,采购机构就采购事项广泛征求建议,并同投标商进行谈判以确定拟采购货物或工程的技术规范;其次,采购机构依据第一阶段所确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正常的公开招标程序。
(3)选择性招标采购。
即采购机构有选择地邀请有限数目的投标商进行竞争性招标,从被邀请的投标商中确定中标者,并与之签定采购合同。
(4)寻价采购。
即通过市场寻价的方式,对几个供货商的报价进行比较分析,以此确定需采购商品的供货单位。
(5)单一来源采购。
是指采购机构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的供货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进行采购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