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险公估与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研讨会”上,作为保险市场上独立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公估机构,如何在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中发挥独特的专业作用,保持其公平、公正的特性,成为保险监管者、专家学者和市场主体共同关注的焦点话题。会后,就保险公估目前现状、存在问题及国际实际做法与经验,公估与保险理赔质量的关系等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请他从理论分析、实践探讨、政策建议几个层面为我们解读保险公估在构建高绩效的财产保险理赔服务制度中的作用与实践意义。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汽车保险公估行业的发展现状与未来方向的知识,欢迎阅读。
公估市场份额占全国40%以上
全国拥有保险公估机构305家,从业人员达到3万多人,估损金额195亿元,业务收入约12亿元。近几年来,公估市场发展迅猛,公估市场份额一直占全国40%以上,其中车险公估份额达到65%,公估机构数量占全国35个监管辖区第1位。已经成为我国保险公估的产业集群及总部集聚地,初步成为我国“保险公估之都”。从制度建设上看,保险公估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也已确立,还举办了三届国际保险公估高峰论坛,并发布了公估市场发展报告,这在业界都具有示范作用。
保险公估具有天然的公正性
公估在英国产生时,当时保险公司依赖本身雇员以及建筑商、测量师等各类代理人处理赔案,导致串谋骗赔事件屡见不鲜,给保险业的发展带来很大损害。19世纪中叶,英国防火保险委员会提出应由独立的并且具有相应法律地位的代理人即估价人负责赔案损失的调查;1867年,该委员会又进一步提出,保险公司在支付赔款时,必须委托独立人士提供关于火灾原因的调查报告,使调查结果免受双方关系人的左右,具有客观公正性;为此,该委员会又批准通过了一张估价人名单,名单列明估价人的专业技能,保险公司理赔时必须从中选择。1941年,英国公估师协会成立,1961年,演变为英国特许公估师协会。从公估在欧洲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发展演变来看,保险公估具有天然的公正性。
保险公估具有天然的公正性。公估的概念就是“公”与“估”行为的结合,公即公平、公正、公道,估即估计、估价、估量的行为。公估业应该以科学技术为手段,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准绳,以客观事实和各项数据为依据,进行客观、合理、科学的评定。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公估本身就是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而生的。公估的价值一定要回到它应有的地位上,这样的价值判断,一是源于公估技术的稀缺性,二是源于专业分工的效率性:保险业的外包趋势。
保险业的外包趋势是规模增大,外包业务向高端发展。其中理赔外包业务从2004 年兴起,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工和IT成本提升,保险公司理赔费用持续上升,而外包可以有效降低成本;理赔作为一项程序性业务,不是保险公司战略核心竞争力所在。举个例来说,Met Life将理赔流程离岸外包给ACS,理赔速度提高9倍,成本降低75%,准确性提高了40%。公估业正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才迅速发展起来的。
制约公估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
从政策因素上看,国家对公估行业的扶持力度尚显不足。在中国保险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中介发展的论述里,仅仅在“发展保险中介市场”相关内容里,提到“发展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规范兼业代理机构,积极促进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形成合理的专业分工,推动保险中介服务的规范化。”这里“公估”字样只出现过一次。在中国保险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公估发展的论述里,同样也只有“优化保险中介市场格局,鼓励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向专业领域深化发展,提高中介机构服务保险消费者的能力”这样一句。此外,政策层面上很少有关于公估的内容,公估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更是从未提及。
从市场环境因素的制约来看,这跟保险市场发展阶段紧密相关,目前保险公司的强势地位导致保险公估人的独立性难以保证,投保人对保险公估人的认知程度也较低。
再就是公估业自身建设因素的制约。公估业总的来说规模小,整体实力不足,不具备与保险人抗衡的实力。再就是专业力量有待加强,行业竞争同质化问题突出。专业人员短缺,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
未来公估业的发展方向
首先是完善政策法律体系。可以考虑通过立法明确必须由公估人出面进行评估的事项;在行业发展规划中加大对于公估行业发展的论述,至少应该有专门论述的语句;尽快出台“十二五”规划细则,明确公估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出台《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推动落实意见中提到的发展事项。
再就是优化保险市场环境。加强保险知识的普及,加强消费者教育,加强消费者对于保险公估人的认知;保险公司、行业协会应联手推动理赔服务标准的建设:例如研究制定统一的公估报告、研究制定统一的赔付标准;逐步建立保险公估人的分级评价机制:例如,将对理赔服务质量评价的信息放入车险信息发布平台,对理赔质量进行匿名评价;未来与保险交易市场进行衔接等。
最后要说的是加强公估人自身建设。资本实力的保障、专业特长的积淀、人才队伍的建设、与保险经纪人的协同作战,都有利于公估人突破规模小、整体实力不足、专业人员短缺的自身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