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保险公估人考试知识点:保险合同

发布时间:2016-10-07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狭义保险合同的内容

  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广义保险合同的内容

  指双方以权利义务为核心的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

  保险合同的内容构成

  1、主体部分

  2、权利义务部分

  3、客体部分

  4、其他声明事项部分

  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1、投保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价值

  7、保险金额

  8、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

  9、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方法

  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

  1、附加条款

  2、保证条款

  四、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A、保险合同的订立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的成立:双方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

  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产生法律效力

  (二)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保险合同的有效:指保险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依法订立,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保险合同的无效:指当事人虽然订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国家不予保护的保险合同

  (1)无效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2)无效保险合同的确认

  (3)无效保险合同的处理

  B、保险合同的变更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

  1、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

  2、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变更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

  C、保险合同的解除

  (一)保险合同解除的形式

  1、法定解除

  2、协议解除

  (二)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

  D、保险合同的终止

  (一)保险合同终止的含义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某种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出现,致使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

  (二)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解除的区别

  1、直接原因不同

  2、履行程度和效力不同

  3、法律后果不同

  (三)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区别

  1、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

  2、两者产生的后果不同

  (四)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

  1、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2、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3、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来失而终止

  4、人身保险合同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

  5、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而终止

  五、保险合同的履行

  投保人义务的履行

  1、如实告知

  2、交付保险费

  3、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4、危险增加通知

  5、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

  6、出险施救

  7、提供单证

  8、协助追偿

  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一)承担保险责任

  (二)条款说明

  (三)及时签发保险单证

  (四)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再保险分出人保密

  六、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的处理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一)文义解释原则

  (二)意图解释的原则

  (三)专业解释的原则

  (四)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

  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方式

  (一)协商

  (二)仲裁

  (三)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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