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险公估人考试辅导:健康保险的特征

发布时间:2016-10-18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等。

  疾病成立的条件

  (一)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

  (二)必须是非先天的原因所造成的

  (三)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健康保险的特征

  (一)保险期限

  除重大疾病等保险以外,绝大多数健康保险尤其是医疗费用保险常为一年期的短期合同,

  在整个缴费期间可以采用均衡的保险费率。

  (二)精算技术

  人寿保险在制定费率时主要考虑死亡率、费用率和利息率,而健康保险则主要考虑疾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而健康保险费率的计算以保险金额损失率为基础,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按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此外,健康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等待期、免责期、免赔额、共保比例和给付方式、给付限额也会影响最终的费率。

  (三)健康保险的给付

  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获得的补偿不能高于其实际损失”,费用型健康保险适用该原则,是补偿性的给付;而定额给付型健康险则不适用。

  (四)经营风险的特殊性

  健康保险的风险还来源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在很大程度上由他们决定,作为支付方的保险公司很难加以控制。

  (五)成本分摊

  在健康保险中,保险人对所承担的医疗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往往带有很多限制或制约性条款。

  (六)合同条款的特殊性

  除适用一般寿险的不可抗辩条款、宽限期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等外,还采用一些特有的条款,如既存状况条款、转换条款、协调给付条款、体检条款、免赔额条款、等待期条款等。

  (七)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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