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保险公估人考试知识点:保险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6-10-07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三、近因原则

  确定近因的基本方法

  1、从最初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直到最终损失发生,最初事件就是最后一个事件的近因

  2、从损失开始,沿系列自后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如没有发中断,最初事件就是近因

  四、损失补偿原则

  含义

  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

  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

  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

  1、以实际损失为限

  2、以保险金额为限

  3、以保险利益为限

  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1、人身保险的例外

  2、定值保险的例外

  3、重置价值保险的例外

  损失补偿的派生原则

  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分摊方式:

  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代位追偿原则

  1、权利代位

  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方式

  1、法定方式

  2、约定方式

  2、物上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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