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采购管理中,供应商的管理控制也十分重要, 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的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一、目的:
1.1.为确保供应商能良好地配合, 经适当的管理使公司获得稳定的、符合质量要求之原料,达成良好的相互发展关系;并有效管理供应商确保其供料质量稳定、交期确保、对应迅速、价格适切,以符合本公司之管理需求
1.2.针对环保产品供应商不得使用超过要求含量的环境限用物质的原物料、零组件,采购只能从绿色伙伴认定供货商中采购,供应商同时需提供(环境限用物质承诺保证书、SGS报告(一年须更改一次)、材质证明或MSDS);
二、范围:
本公司之供应商,包括客户指定之供应商。
三、权责:
3.1.总经理/协理:核准合格供应商与本公司之合作关系, 核准供应商之取消。
3.2. 采购课:主导原有供应商更新开发及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审核供应商之评估等级,负责保持与供应商持续稳定发展的合作关系。
3.3.工程部:负责对供应商之技术辅导,负责对新产品物料之样品作确认。
3.4.品保部:负责对供应商之交货质量及质量改善服务之管理、评估,负责对供应商之品保辅导;负责对定型产品物料之样品作确认。
3.5.异常对应:品保部,采购,工程部.
3.6.新供货商评鉴:工程部、品保部、采购(及指定人员)。
四、供应商管理政策
精诚合作 互敬互重
共存共荣 平等互惠
五、作业内容
5.1.供应商之开发。
5.1.1.当新物料在现有合格供应商中买不到时之供应商开发工作及原有供应商更新或在原有合格供应商中采购新物料之供应商开发工作均由资材课主导。
5.1.2.供应商开发,须先经采购课进行初步调查合格。
5.2.新供应商评鉴:
5.2.1.1.由采购单位附上「供货商资料表」,并检附环境限用物质承诺保证书、9000、14000等文件复印件,进行初审议.
5.2.1.2.通过初审程序后,决定复审评议方式,并经采购单位主管核准后,进入复审评议。
5.2.2.复审:
5.2.2.1.实地评鉴:由研发单位、品保单位、采购单位(及指定人员)组成,依“供应商评签表”做实地评鉴.
5.2.2.2.经总评合格者可列为合格供应商.并纳入我司《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5.2.3.样品承认:
5.2.3.1.凡有以下情形可不需作实地评鉴,直接以样品承认后即可列为《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5.2.3.1.1已通过 9000、14000等… 国际之绿色产品供货
5.2.3.1.2客户指定符合绿色产品认定之厂商。
5.2.3.1.3国外厂商(或路途遥远),经评估无法实地评鉴者。
5.2.3.1.4通用规格品厂商,无需做实地评鉴者。
5.2.3.1.5因市场难以购买之物料厂商,可先进行合作,后续改善。
5.2.3.2.采购课了解厂商信息后,经与初步接洽后,请厂商依欲采购之物料标准要求打样,如打样涉及高成本时,务必与厂商明确打样过程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必要时立定合约。
5.2.3.3.厂商所制样品如属本公司新设计样品, 由工程部负责判定,如属已投入量产型样品,则由品保部负责判定(所有供应商样品,厂商必须随附送样测试报告)并填写"样品检验确认报告",样品的判定结果以检测报告为准。
5.2.3.4.样品经检测判定不合格,则视情形要求厂商重新打样或另觅厂商合作,厂商三次打样不合格,则判定为无此样品生产能力,应结束对此厂商该样品的开发。
5.2.3.5.样品经确认合格后,视情形有如下作业:
5.2.3.5.1如所开发的厂商为公司现有之合格供应商, 所开发物料属该合格厂商之对应合格物料类别,则开发定案,并判定为合格。
5.2.3.5.2如所开发之厂商非本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或所开发物料非属合格供应商对应合格物料类别,则由供应商开发之主导部门采购课传真"供应商资料表"至开发之厂商, 要求其填好后回传采购课,采购课根据厂商自我评估情况, 派相关人员到厂家作实地评估。
5.2.3.5.3供应商质量系统基本要求:
5.2.3.5.3.1.具有独立的质量系统及专职的检验人员(QA、QC);
5.2.3.5.3.1.对进料、生产制程、出货各环节均有基本的控制;
5.2.3.5.3.1.检测仪器、工具能满足产品的检测要求;
5.2.3.5.3.1.建立有明确的检验标准(或相关文件)和重要尺寸、性能的检验记录;
5.2.3.5.3.1.具有适当的物料标示系统(或区域划分);
5.2.3.5.3.1有专人处理客诉问题;
5.2.3.5.3.1.已通过的企业优先考虑。
5.2.3.5.4.由采购课主导填写"供应商评鉴报告", 经相关部门主管签核后, 确认合格后呈总经理/协理核准
5.2.3.6.厂商开发定案,采购课将 “供应商评鉴报告” 存档,样品及"承认书"转予品保部,其余合格样品予以吸收使用。
5.2.3.7.如客户有特别要求将物料样品送交确认, 则必须将样品送交客户确认, 如无问题方可正式量产。
5.2.3.8评鉴合格, 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5.3.五金辅料供应商之开发。
5.3.1.五金辅料供应商必须为有正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商店。
5.3.2. 采购课透过各种渠道, 了解辅料供应商的信息, 并请供应商依欲采购之物料要求送样, 经使用单位主管确认合格后, 由采购课主导填写《五五金辅料供应商开发情况表》, 经相关单位签核,总经理/协理核准后, 则开发定案。
5.4.供应商责任:
5.4.1.供货商应提供『环境限用物质承诺保证书』、『环境限用物质不使用证明书』、『检测报告』及SGS报告或成份表,以证明交付之材料不超过本司规范之环境限用物质标准。若于承认时已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可以直接沿用之.
5.4.2.新零件承认时,供应商必须将零件送交外部公证单位(140001「环境管制物质管理程序」指定单位)检测,并提具测试报告给予本公司,确认检测项目、内容及检测结果,必须符合本公司『环境限用物质标准』之规定。
5.4.3 供应商若有任何有关于生产材料之变更,依「设计开发控制程序」重新提出相关文件证明,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取得本公司之确认。采购将供应商相关变更讯息传达给相关单位。
5.4.4.要求所有供应商,都要在权威机构做检测(SGS、ITS、CNAL、CMA等等(即通过17025 规范与之机关或实验室进行检测 )
5.5.供应商考核:
5.5.1.采购单位及品保单位,每月应以质量、价格、纳期、配合度,对供应商作考核,并呈采购单位主管审核后,以供日后采购发包之参考。
5.5.2.每月交货量未达5批者考核周期可延长,但每年至少考核一次。
5.5.3.考核方式依「供应商考核表」进行评价。
5.5.4.考核内容:
5.5.4.1.进料品质:占40分
5.5.4.1.1进料合格率20分
合格批率
进料合格率得分=20 X ----------------- X 100%
进料批率
5.5.4.1.2进料附进料检验报告及SGS报告5分:每少一份扣1分
5.5.4.1.3来料不良退货处理单回复5分:每少回一份扣1分
5.5.4.1.4 投料使用情況5分,每出現一次問題扣5分.
5.5.4.1.5 来料特采情况5分:每特采一批扣1分
5.5.4.2.价格力:占20分
价格竞争力优------20分 价格竞争力可------10分
价格竞争力良------15分 价格竞争力差------5分
5.5.4.3.纳期力:占20分
5.5.4.3.1 纳期配合度10分
每月按期交货者为A级;未按期交货三次以内者为B级;未按期交货四次以上者为C 级。
每月按期交货-------10分 未按期交货三次以上--------7分
未按按期交货四次以上-------4分
5.5.4.3.2 生产停工待料:占10分
未造成停工待料-------10分 造成停工2次----------6分
造成停工1次 -------8分 造成停工3次以上----3分
5.5.4.4.配合度:占20分
5.5.4.4.1.采购配合度10分
配合度优---------10分 配合度可----------6分
配合度良---------8分 配合度差----------4分
5.5.4.4.2.品质问题对应配合度10分
配合度优---------10分 配合度可----------6分
配合度良---------8分 配合度差----------4分
5.6.供应商考核奖惩:
5.6.1.供应商考核等级
A级-------------75~100分
B级-------------60~74.9分
C级-------------60分以下
5.6.2.考核奖惩模式:
5.6.2.1.A级厂商
a) 增加订单量,可占订单量的70%。
b) 连续二次考核 A 级者,订单量占80%。
c) 连续三次考核 A 级者,订单量占90%。
d) 上述订单量之增减可依实际情况作拿捏。
5.6.2.2.B级厂商
a) 减少订单数量,对缺失项应作改善。
b) 连续二次考核 B 级者,订单量在原有基础上减少20%。
c).连续三次考核 B 级者,订单量在原有基础上减少30%。
d).上述订单量之增减可依实际情况作拿捏。
5.6.2.3 C级厂商
a)取消订单,并需拟出改善报告
b)连续二次考核C级者,提报项目呈协理裁示,并须排入稽核与辅导名单,并于二个月内暂时不给予新产品报价及下单。
c)经辅导后在改善期内仍不能评为A级或B级者,将考虑从《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除名。
d)经公告予除名之厂商,除非经重新再经评鉴合格,否则不得再继续往来
5.7.合同制管理:
对所有供应商订定合同加以规范,当供应商因任何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则按合同中的相应条例执行责罚
5.8、对供货商之日常管理
5.8.1.往来中应对供应商之交货质量及交期作管理,并注重数据积累以作为考核之书面依据。
5.8.2.采购课对供应商之交期作管理,下订单时与供应商明定交期, 如生产要求交期在物料前置期内, 则应与供应商协商,并征得厂商对交期的认可与确定,方下订单于供应商。
5.8.3.采购依交货期和生产计划信息跟催厂商及时进货。
5.8.4.品保部对供货商之交货质量、质量改善作管理,品保部依检验记录统计供应商之送质量,并记录于“IQC进料检验履历表”中,以作考核之依据。
5.9、供货商之合作选择
5.9.1.采购员依请购计划,选择供应商合作,并下订购单,所选择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所列。所订购之物料,必须是与合格供应商对应的物料。
5.9.2.对同物料的多个合格供应商,合作关系之选择必须遵循先优后劣的原则。
5.10、供应商资格取消与更新
5.10.1.厂商经选择合格决定往来,即成为长期合作对象,不轻易变换与淘汰,但有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本公司应取消其合格供货商资格。
5.10.1.1.与其它供货商共谋垄断价格者。
5.10.1.2.订购物料一再延迟交货,或故意以退货品、劣品交货,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5.10.1.3.泄漏本公司有关机密者。
5.10.1.4非自己制造而转手发包者(但经呈总经理/协理核准者不在此列)。
5.10.1.5.倒闭厂商或无与本公司合作意愿者。
5.10.2.供货商之取消必须经协理或总经理签核。
5.10.3.供货商之取消或更新,资材部应通知相关部门, 以利后续之采购作业。
六、记录
供应商资料表
供应商评鉴报告
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供应商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