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弱势地位成因研究解读

发布时间:2017-03-14 00:00:00 编辑:苏萌 手机版

  社工不是出于自我实现的需要而进行利他活动,而是出于对低层次需求的满足而进行助人的利他活动,本研究旨在通过这种矛盾来说明社会工作者的低层次需要还未被基本满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社会工作者弱势地位成因研究解读,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流失: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隐忧

  社会工作产生于西方社会,直到20世纪初才逐步传入中国。20世纪初,一些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开始教授社会学、社会服务等课程,一些大学也开始进行社会服务事业的教学与实践,[[2]]燕京大学是最早设置社会工作专业的学校。此外,一些学者也在乡村开展乡村社会建设运动,如梁漱溟在山东邹平所进行的乡村建设运动以及晏阳初在河北定县所推行的华北平民教育运动等。

  新中国的专业社会工作与教育在上世纪80年代逐步恢复和发展。随着高考的恢复,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相关课程也相应的在高等院校的课堂上开设,1987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及其它高等学校试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培养社会工作人才,标志着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开始。1991年民政部牵头成立我国社会工作者协会,1994年我国社会工作院校成立我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3]]至今我国已有二百多所大学建立了社会工作本科专业,而且开始发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SW)教育,培养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4]]2006年7月,民政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则标志着我国的社会工作事业专业化与职业化发展纳入了制度保障的层面。

  但在2006年,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总量严重不足,仅就工作量而言,平均1个工作人员要为1000名重点民政对象提供服务。截止2005年底,中国民政系统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大约有45.3万。而中国有城市低保对象2200多万,农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6500多万,残疾人口8200多万,重点优抚对象460多万,孤儿57.3万,还有老年人口1.43亿,常年受灾人口1亿多。相对于服务对象而言,社会工作者的数量严重不足。[[5]]因此,2006年10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6]]2012年4月,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9个部委和群团组织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其中提出到2015年,我国一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50万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5万人,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万人。到2020年,我国一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万人,其中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0万人、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万人。[[7]]同时,2012年11月,《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也指出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并划定了购买主体、购买对象、购买范围、购买程序以及监督管理。政府正在以政策指导稳步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在中国的发展。

  在政府的大力倡导和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发展迅速。截止2013年底,全国共有社会服务机构156.2万个,职工总数1197.6万人,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123084人,其中:社会工作师31183人,助理工作师91901人;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25.2万个,社区服务机构覆盖率36.9%;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890个,社区服务中心19014个,社区服务站108377个,养老等其他社区服务机构12.4万个。社区志愿服务组织12.8万个,社会组织54.7万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636.6万人。[[8]]

  随着社会工作事业在我国的稳步发展,其也赢得了学术界的进一步关注,然而已有研究关注的主体多为案主以及社工作者如何介入帮助案主等内容,对于社会工作者本身的关注度较少。然而,实际情况是,在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与职业化有一定发展,但整体制度还未完善的背景下,社会工作者从助人者的地位转向“弱势地位”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社会工作者处于“弱势地位”所导致的结果之一就是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转行人数较多、社会工作者职业流动大、人才流失严重。

  实际上,国外的社会工作也曾经历过人员流动频繁的时期(turnover)。上世纪末,有研究曾显示,国外家庭服务领域的社工中,有39%准备在下一年离职,而在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者中职业流动率达到了50%,公共事业工作者中流动率则超过了60%。[[9]]而近年来,国外社工流动的趋势趋于国际化。英国曾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社工短缺,导致的结果是社会工作应用研究的减少、从业者的高流动,同时社工也缺乏将社会工作作为“终身事业”来发展。[[10]]但近年来,由于社工的国际流动,英国社会工作和社会服务的空缺被逐渐弥补。[[11]]澳大利亚、南非、美国和加拿大的专业社工都在向国外迁移,尤其是往英国流动。[[12]]’[[13]]这一方面弥补了英国社工的不足,但是又导致了社会工作发展不完善的国家如南非国内社工人才的缺失。此外,社会工作者和其他专门为人们服务的员工不确定的流失一直困扰着农村社区、雇主、雇员和他们的家庭,并且导致很高的金融和人力成本。有一篇历时两年的研究报告分析了1994-1997年间194个澳大利亚农村社会工作者和他们经历的高流失问题。调查数据通过回归分析表明,过早离开与雇主相关联因素密切相关,而社区和个人因素则明显影响(跳槽)工作期限retention问题。[[14]]美国研究人员调查了115个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其中97个社会工作学士学位,18个社会工作硕士学位),来确定他们的职业规划和对于农村社会工作实务的看法。超过70%的人倾向在城市或邻近城区开展社会工作,研究同时说明社会服务、立法、社会和教育这些系统如何才能提供这些激励措施,以鼓励和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实务。[[15]]不幸的是,美国从事农村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士似乎逐渐减少,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2006)指出,招募和保留农村社会工作者是一个主要问题,由此可能会导致专业水准降低(declassification),抵抗法律规定以及混入了一些几乎无专业训练人员作为社会工作者。此外,只有3%的持证老年社会工作者、2%的健康社会工作者以及2%的行为健康社会工作硕士在农村地区开展服务工作。[[16]]

  在我国,社会工作者的流动率似乎更高。据2008年的统计,全国高校每年培养约 8000 名社工专业人才,但这些人中只有不到 30% 毕业后会从事社会工作(广义社工岗位),并且在社会工作的从业人员中,还存在严重流失的现状。[[17]]对江西省某高校社工专业毕业生的调查显示,50.3%的学生流向了中小型企业,23.7%的则被政府和事业单位所吸纳,10%左右的人并不急于找工作,而是加入到考研一族。[[18]]上海市每年培养社工专业学生近 1000人,毕业后从事社会工作的不到 10%,2012-2013 年,由于上海社会工作专业连续2年较低的签约率与专业对口率,被上海市教委评为年度本科预警专业。[[19]]此外,有研究在对济南某高校2010-2013届社工本科毕业生流向的的调查中发现,2010-2012届学生毕业后,无人选择从事专职社会工作,2013届学生中只有5.9%的学生选择从事专职社工。[[20]]除了高等院校社工专业学生转行和流失之外,已从事社会工作职业的人员职业流动也较为频繁,社工人才大量流失。调查发现,社工在当前机构工作的时间不长,最长的为55个月,最短的为1个月,平均工作时间是11.9个月。相比之下,一项对美国肯塔基地区的社工的研究显示,社工在自身的工作领域内工作了半年到44年不等的时间,平均工作年限为14,8年,在目前的工作中的平均工作年限为7.1年。[[21]]可见,我国社工的平均工作年限要比美国社工的平均工作年限短得多。此外,58.1%的社会工作者在考虑职业流向时,将会选择转行,即向社会工作职业系统外部流动。[[22]]而以北京来说,2009年招聘的1984名大学生社工中,到2010年仅剩不足千人,人员流失率近半,部分区县的流失率更是高达2/3。[[23]]南京市2009年公开招募的1000名大学生社工,到2014年同样已经离开了近一半人。[[24]]作为社会工作较为发达的广东地区,2012 年东莞市社会工作者离职率高达14.55%,[[25]]九成一线社工对薪酬待遇不满意,过半一线社工在半年内有离职的想法。[[26]]深圳社工流失率也在不断攀升:2008年8.2%,2009年9.8%,2010年13.4%,2011年17.6%,2012年18.1%,2013年更是达到了19.8%。[[27]]从以上相关研究与报道中,可以发现的是,不仅高校社工专业学生流失严重,同时已从事社会工作职业的专职社工流失同样严重。

  社会工作者职业为何流动频繁、人才流失严重,已有研究或报道多从社工的薪资福利、社会地位某一方面来进行解释,然而归根结底这是因为当前我国社会工作者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本研究将关注点转向社会工作者本身,并基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系统分析社会工作者的实际境况,以期引起各方对社会工作者的现实处境的关注,并为相关研究积累经验或材料。

  二、作为分析框架的需求层次理论

  关于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者的定义并不统一,国内现在较为权威的是王思斌的观点,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28]]社会工作应有的本质特征是利他性,社会工作是以增进受助者的福利为目的的价值相关的活动。[[29]]因此本文借用王思斌的观点,本文中社会工作者指的就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从事助人活动的人员,这些人员包括专业人员,同时也包括非专业人员。

  同时本文以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为分析框架,试图探究当前我国社会工作者的现实处境。马斯洛作为人本心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研究的关注重点集中于人以及人的动机与人格本身。他认为,人是不断需求的动物,人极少会达到完全满足的状态;同时,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而且有一定的优先顺序,基本需要是生理需要,之后依次为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以及最高层的自我实现的需要;人的需要是极具动态性的,这些需要是依次递进的,当较低层次的需要基本满足,才会向上一层级的需要转换,当人对某种需要需求强烈时,或者说此种需要还未被满足时,其就对人的行为或价值观产生主导与决定作用,而当人的较低层次的需要被满足之后,人才会转而寻求更高层次的需要。[[30]]

  作为一个普通的个体人,社会工作者也有着上述五种依次递进的需要,但是作为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其所学习的理论与知识要求社会工作者自身秉持着利他主义的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专业的利他活动。如图1所示,笔者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对社会工作者的需求层次进行了探究,从第一层次到最高层次依次为获得合理薪资的需求,拥有职业安全的需求,在专业、工作与机构中获得归属感、获得家人支持的需求,获得社会认同与尊重的需求,主动从事利他主义的助人活动、实现职业发展的自我实现的需求。作为普通个体的人的需要并不一定与作为社会工作者的利他的角色需要所重合。按照需求层次理论的观点,社会工作者的利他主义的专业需要属于自我实现的层次,而作为普通个体的人,由于较低层次的需要未被满足,其需要大部分时间往往处于较低层次,这样所造成的结果就是,由于社会工作者的二重角色,使得社会工作者的利他需要与作为普通个体的需要发生冲突。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会不断转化,但始终有一个占据着主导地位的需要支配着个体的行为,如果个体的低层次需要没有被满足,那么,个体一般就会停留于低层次需要的满足。当社会工作者低层次的需要没有被满足,但由于其所坚持的价值观的影响,其却要进行利他主义的活动,那么社会工作者的这种活动就可理解为是出于低层次需要而进行的应是高层次需要才表现出来的活动。因此,笔者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对社会工作者的需求满足状况和所处的境遇进行分析,来探究这样的需要与活动的冲突是如何发生的,以此来解释当前社会工作者为何会处于“弱势地位”。

  三、为何 “弱势”:社会工作者需求满足状况分析

  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还未完善的背景下,社会工作者处于“弱势地位”是有可能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薪酬收入较低,基本需求还未被满足;存在职业风险,职业安全缺乏保障;社工自我认同与家庭认同度较低,缺乏爱与归属感;社会没有给予社工应有的尊重;社工晋升渠道不畅通,社工停留于低层次需要的满足但却要从事利他活动产生的角色需求矛盾。

  (一)薪酬收入等基本需求无法满足

  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最基本的需要是生理需要,其认为假如一个人在生活中所有需要都没有得到满足,那么生理需要而不是其他需要最有可能成为他的主要动机。[[31]]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此类需要的表现形式为进行利他活动的物质基础,通俗来说就是社会工作者的收入与薪资。但相关研究与报道均表明,当前中国社会工作者进行利他活动的物质基础并不稳固,基本需求未被合理满足。

  社会工作者的低报酬似乎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有关英国社会工作者的研究显示,英国社会工作者的年均工资是24000英镑,折合成人民币就是229634.4元,月均工资就是19136.2元,而南非的社工年均工资只有2850英镑,折合成人民币就是27269.085元,月均工资即为2272.42375元。[[32]]美国学者对肯塔基地区的社工的调查显示,肯塔基地区的社工的年均薪水是38811美元,[16]折合成人民币即240678.654元,月均工资即为20056.55元。而在我国,社会工作者的薪资则要低得多。有研究通过对苏州市古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得出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平均收入14382.65 元,换算成月平均收入只有1198.55元。[[33]]另以2014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例,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工作补贴:每人每月7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 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年限报酬: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34]]也就是说,一名本科毕业生到社区中开展工作,第一年获得的薪酬每月最多为2800元,虽说这样的收入水平比上述研究中苏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已有了提高,但是这样的薪酬回报总体上来说是偏低的。而在北京,社工的月均工资只有2802.5元,[[35]]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根据相关研究和报道,可以对各国的社工月均工资进行粗略的对比(见表1),可以发现,美国社工的月均工资最高,我国社会工作者月均工资较低,略好于南非。社工较低的薪酬,意味着社会工作者参与工作的物质基础没有得到保障,也意味着其基本需求没有被满足,对于有参与社会工作意向的人来说缺乏吸引力,同时对于社会工作从业者来说也缺乏物质支撑,会降低其工作积极性,进而为了取得更高的收入与薪资,可能会去寻找出价更高的工作,而拒绝从事薪酬较低的社会工作。另一种可能的结果是,社工可能为了满足基本需求,摒弃社工的专业价值与伦理,转而寻求自我牟利。

  (二)缺乏职业风险保障机制

  安全需要是马斯洛需求层次中的第二级需要,具体表现为安全、稳定、依赖、免受恐吓以及对体制、秩序、法律、界限的需要等。[[36]]一般来说,只有在诸如战争、动乱等真正的危机中,人类才会意识到安全的需要。但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其安全需要依旧未被满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工作者易遭受暴力威胁等职业风险,另一个表现是社会工作的相关法律与制度仍不健全。

  案主暴力已出现在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的社工身上,国外也有相关的研究。[[37]]国外的研究显示,瑞典的案主暴力发生率为72%,伊朗则为68%,发生在社工身上的案主暴力被认为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影响着社工的工作开展、生理和心理健康。[[38]]随着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其也在社会服务的各个领域发挥着作用,但是社会工作作为一个职业在我国逐渐形成之际,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风险也就随之出现。2012年,深圳市坪山新区一女性社会工作者在工作期间被男上司侵犯,2013年,新疆社区社会工作者在入户调查时被恐怖分子暴力杀害等,这些事件无不警示着社会工作职业的风险性。[[39]]由于社会工作中的西方价值观与中国“熟人社会”特征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社会工作强调为案主服务又可能会造成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不对等关系,无法按专业操守要求案主配合活动,同时由于社会工作者所使用的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等方法,极易使得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常处于较为封闭特殊的环境中,而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对象复杂多样,极易诱发案主的侵犯行为。除了上述原因之外,由于社会认知度较低、社会工作者本身经验和专业能力不足,使得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风险表现为人身安全和心理伤害两个方面。[[40]]此外,有研究显示:约有81.8%的社会工作者遭受过某种形式的案主暴力攻击,约有40%的社会工作者受到不止一种类型的暴力,高达72%的社工有不止一次的暴力对待,在暴力发生的类型中,以发生心理层面的暴力最多,高达80.6%的社会工作者有类似经历,其中语言侮辱最常见,语言威胁次之;同时有16%左右的人受过身体伤害,有26.1%的社会工作者有过财务损害。[[41]]

  社会工作者的安全需求遭遇威胁,也就是说社会工作者职业风险较高,理应有完善的法律和职业保护机制来对社会工作者进行保护,然而与此相反的是,当前我国社会工作还在发展过程中,还未形成完善的社会工作者保护制度和法律体系。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关于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者的法律规定,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专门调整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者的规范性文件,甚至没有关于“社会工作法律”和“社会工作者法律”的概念的权威性观点。[[42]]可见,我国有关社会工作者的法律体系还极不完善,社会工作的法治化进程依旧久远,同时由于社会工作者职业保护机制的缺乏,使得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风险较高,安全需求未被完全满足。

  (三)自我认同与家庭认同度低

  归属与爱的需要是需求层次理论中的第三层级需要,马斯洛指出,个体一般渴望同人们有一种充满深情的关系,渴望在其所处的家庭或团体中有一个位置。[[43]]从社会工作者的角度来看,归属与爱的需要则表现在社会工作者的自我认同和渴望在社会组织或机构中有归属感,并希望自己的工作得到家人的认同与支持等方面。

  由于案主对象的多样性,案主需求多元复杂化,因此社会工作者除了付出大量的体力劳动之外,也要付出大量的心理与情感的劳动,安全也存在隐患,使得社会工作者不仅工作负担和压力较大,还会出现心理抑郁等问题,严重时可能会导致心理疾病,但目前却没有专门针对社会工作者的心理咨询机构来对社会工作者的心理压力或问题进行疏导和解决。此外,社会工作者还常常遭遇伦理困境问题,有研究认为,我国本土社会工作中存在的一般伦理问题主要为:保密与否、案主自决、利益冲突、专业界限、公平分配、价值冲突、同事关系等。[[44]]此外,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认同度也较低,社会工作专业认同是社会工作者对自身所具有的意义的整体看法。[[45]]大部分社会工作的学生在学习社会工作之前,往往对社会工作所从事的工作缺乏了解,有研究曾指出,有68.7%的学生在填报志愿之前对于社会工作完全不了解。[[46]]此外,另一项调查表明多达62.1%的学是被调剂至该专业的,[[47]]因此缺乏专业学习热情和专业认同。当然,学生对于专业的认同较低,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于未来发展的信心不足,一项调查表明,只有7.7%的学生在毕业后选择从事专职社工,[[48]]上文也提到众多社工专业学生毕业之后选择转行。

  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负担与压力大,同时又遭遇心理抑郁与伦理困境以及较大的职业风险与较低的职业报酬之间的不对等性,也使得家庭对于社会工作者的认同与支持度较低。一个接受过专业社会工作教育的社工,常常就是一个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其家庭往往对其进行了时间跨度极大、资金投入较多的教育投资。如果其所获得的报酬相对较低,不能反哺给家庭,同时又不能给家庭带来荣誉,那么家庭对其工作的支持度就会降低,家庭往往会鼓励其从事其他可以获得较高经济回报的工作。另外,由于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职业化体系和社会工作者保护体系,社会组织对于社会工作者的保护也存在不足,使得其归属与爱的感受不强烈。

  因此,薪酬较低、存在职业安全风险、工作和心理压力较大、伦理困境以及对于未来发展缺乏信心,使得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归属与职业归属较低,同时又进一步导致缺乏家庭认同与支持,使得社会工作者的归属感不强烈,被爱的需求未被满足。

  (四)社会认同度低使尊重需要未被满足

  自尊需要是指,社会上的个体都有一种对于个体本身的稳定的,牢固不变的,通常较高的评价的需要或欲望,有一种对于自尊、自重和来自于他人的尊重的需要与欲望。[[49]]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尊重的需求就是社会对自身从事的职业的尊重,以及获得社会对自身的较高的评价与认同,但对于我国的社会工作者来说,面临的另一问题就是社会对于社会工作和社工的了解程度低,社会认同度较低。

  民国时期,学者李安宅曾对社会工作所遭遇的社会认同做出过概括,其谈到“在机械主义的革命派,他(社会工作)是反动的;在享受主义的安闲派,他是多事的;在功利主义的经验派,他是玄想的;在禄位主义的行政派,他是不安分的;在保守主义的反动派,他是过激的;在天才主义的理论派,他是一无足取得杂货摊子。”[[50]]英国的研究也表明,社会工作者最不满意的是没有被案主或者社会认为其没有价值和意义。[[51]]可见社会认同对于社会工作者的重要性,然而在今天,大多数学校、家庭和公众并没有意识到社工的价值,常常让年轻的社工们感到难受的是,“平时总会有人误以为我们是社区大妈、保姆或小时工。”[[52]]有调查表明,有58.1%的人认为自己对社会工作的不太了解,只有14.5%认为自己对于社会工作比较了解,完全无人认为自己很了解社会工作。[[53]]可见,社会大众对于社会工作依旧了解不深。另外,社会各个主体由于所处立场不同,会对社会工作产生截然不同的看法,从而没有形成统一的认知。

  此种情况下,社会工作者要获得社会大众的积极评价与尊重似乎是很困难的,也就是说社会工作者的自尊需求没有被社会所关注。实际上,社会工作者的自我认同、家庭认同与社会认同是相互影响的,如果薪酬较低,但是社会对于社工的认同度较高的前提下,家庭对社工的支持强度也会有所提升,社会工作者也会获得较高的归属与爱的感受,社会工作者也就会提升自我认同。

  (五)晋升渠道不畅通导致自我实现难度大

  自我实现可以归入人对于自我发挥和完成的欲望,也就是一种使它的潜力得以实现的倾向。[[54]]通俗来说,马斯洛所说的自我实现就是充分发挥人的潜能,使人可以成为想成为的人。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社会工作者本身所从事的利他主义的活动就是一种自我实现的活动,其自我实现可以归为两个方面:在低层次需要被满足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潜能积极主动的从事利他的助人活动;另一方面是社会工作者晋升渠道畅通,未来职业发展前途明朗,职业生涯能有良好发展的条件。

  自我实现的需要的满足要求建立在较低层次需要基本满足的基础上,为了说明问题,马斯洛假定了一些数字,比如一般公民大概满足了85%的生理需要,70%的安全需要,50%的爱的需要,40%的自尊需要,10%的自我实现需要。但是新的需要并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缓慢的从无到逐渐到有,比如,优势需要A仅满足了10%,那么需要B可能还未产生,然而,当需要A得到25%的满足时,需要B可能还显露出5%,当需要A满足了75%时,需要B也许显露出50%。[[55]]如前文所述,社会工作者的薪酬较低,基本需求没有得到解决;职业风险的存在以及职业安全缺乏保障,安全需求也存在一定的缺口;同时由于自我认同、家庭认同与支持以及社会认同度较低,也使得社会工作者缺乏爱与归属感;另外缺乏社会认同与尊重,自尊需求也未满足;而我国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本土化进程还处在发展之中,所以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发展也常常面临挑战,这些因素使得社会工作者要实现职业的长远发展和自我实现缺乏基础支撑。那么,按照马斯洛的思路,就会产生一个矛盾,当社会工作者的低层次需要没有被完全满足时,其自我实现的需要可能根本没有出现,其就不可能从事利他主义活动。

  事实上,我国从事社会工作的大部分群体,在从事社会工作之前,其低层次需求是没有被一直满足的,上世纪末,我国才基本解决温饱问题。社工在从事社会工作后,低层次需求如果没有被满足,其也很难发展出这样的“挫折容忍力”,因此社会工作者可能停留于追求低层次需要的满足。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社会工作者自我实现的需求度与社会工作价值观所要求的自我实现需求度之间会形成巨大的鸿沟。

  此外,社工自我实现还有一种途径就是获得良好的职业发展,然而,现实状况是,社工的晋升渠道也较为狭窄,有研究表明,只有1%的社工经历了向机构内部更高级别的岗位流动,晋升是一种强化物,作为一种工作被认可的激励方式,对于社会工作者而言,是自我实现的一种需要。[[56]]上文所提到的,社会工作者低层次需要的满足状况,影响着社会工作者的利他活动的开展和自我实现。低层次需要未被满足,使得社工极有可能停留于对低层次需要的追求之中,同时,晋升渠道不畅通,也无法使社工获得良好的职业发展,社工的自我实现需求面临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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