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房产契税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7-04-07 00:00:00 编辑:吴健敏 手机版

  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正式生效,楼市去库存信号强烈。新政首日,浙江全省共有1154户次享受到了家庭唯一住房和二套房契税优惠政策。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浙江省房产契税新政策,欢迎阅读。

  契税

  根据新政,降低原3%的契税适用税率。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营业税

  取消了过去以杭州地区140平方米、其他市144平方米作为“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区别: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购房者消费意识相对理性

  从昨天各市的情况来看,房产交易中心和纳税服务点的办税情况都比较正常,没有出现排队等情况。新政施行第一天,产权变更的量没有出现脉冲式升高。

  自新政出台,浙江地税部门对全省缴税软件进行了与新政相适应的模块升级和测试,培训了纳税服务人员的相关业务,确保新政能够如期落实。

  假如前期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但还未办理“三证”和缴纳税款,是否可以享受新政优惠?”

  只要是在22日以后提交缴纳房地产交易申报表的购房者,就可以按照新政享受相关优惠。

  浙江是否会出台相应实施细则?

  由于本次新政调整的内容比较明确,不会再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购房者对新政的实施范围和内容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到就近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税服务厅或者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怎么申请税收优惠?

  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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