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精算管理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6-11-05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由于营改增会带来保费结构和经营结果的变化,因此会对精算工作中的定价和准备金评估等都带来影响。

  (一)定价方面需根据营改增的影响进行价格调整

  1.根据利润影响调整公司产品的价格策略

  由于营改增对利润存在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到产品价格的变化。因此需要根据公司的成本和利润要求对产品价格策略进行相应调整。假设公司可能采取的经营策略有价格不变、净收入不变、利润不变三种情况,那么根据前面的假设可能出现的经营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三种情况下的税赋基本相同,差异主要体现在保费水平和承保利润上。在净收入不变的情况下,价格略涨,承保利润最高,在利润不变的情况下,价格下降。由于存在税赋降低的预期,因此价格不变或降低的可能性较大。

  2.根据渠道策略采取差异化定价

  营改增后,不同的渠道会有不同的税赋差异,因此营改增后分渠道差异化定价更为合理。按一般征收法,相同的手续费下,机构代理人由于增值税抵扣而具有优势,但是代理机构的收入和利润可能下降较大。而由于机构代理人掌握着较多的保费资源,可能会要求提高手续费,带来价格及成本的上涨。保险公司在维持业务来源的同时还要保持成本稳定,因此需要综合考虑渠道的重要性、敏感性及成本特点进行差异化定价。

  (二)营改增后应在准备金评估的基础数据中剔除税的影响

  1.营改增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的影响

  首先,营改增后,保费收入和保单获取成本的口径都从含税变为不含税,这在数据组织上,特别是首日费用率的计算上需要特别注意。而且由于口径变化、首日费用率降低、保费收入和保单获取成本降低的幅度存在差异,因此保费收入在保单有效期内的分布会有所改变。

  其次,营改增之前起保的保单在营改增之后会有一部分保单继续有效,那么就会同时存在两种口径的保费收入和首日费用,评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需要逐月、甚至逐单加以区分。

  最后,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计提保费不足准备金时,营改增前后的业务对应的预期赔付率和预期费用率含义是不同的,也需要区别处理。根据前面对经营结果的分析,赔付率将上升,费用率将下降。

  2.营改增对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的影响

  由于营改增是按照“以票控税”的原则来处理,因此对于营改增之后发生的赔案,不管是何时起保的,在增值税上的处理应该是一致的,也就是只需要考虑税后的净额。那么在评估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时,可以根据税的实际情况提取不含增值税的净额;在评估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时,需要在准备流量三角形的基础数据时就以净额来组织,否则评估的IBNR会偏高。

  另外,在采用预估赔付率法及B-F法评估IBNR时,对于预估赔付率的判断需要考虑口径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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