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精算实践标准制定与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6-11-05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精算实践标准一般分为精算职业标准和精算技术标准两大类。精算职业标准规定精算师的职业行为准则,是对精算从业者的基本要求;精算技术标准规定精算实务的假设、步骤、技术和方法,为精算工作提供实践指导,是精算师处理精算问题的技术指南。

  精算实践标准名称
美国 Actuarial Standards of Practice (ASOP,精算实践标准)
英国 Actuarial Profession Standards (APS,精算职业标准)
Technical Actuarial Standards (TAS,精算技术标准)
加拿大 Standards of Practice (SOP,精算实践标准)
澳大利亚 Professional Standards(PS,精算职业标准)
香港 Professional Standards(PS,精算职业标准)
Actuarial Guidance Notes(AGN,精算指引)
台湾 精算实务处理准则
新加坡 Guidance Notes (GN,精算指引)

  国际上精算实践标准的执行情况

  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精算协会利用精算实践标准对精算师进行指导。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精算协会都将精算职业发展作为自己的首要责任,通过设定严格的资格认证标准,制定职业行为规范和相关公约,制定各实务领域的从业准则,及类似实务指南的工作手册,并通过有效的自律程序保证这些标准的贯彻执行。

  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精算协会都制定了违背精算实践准则的惩戒制度。以美国精算协会为例,美国精算协会对于违背精算准则的行为有系统的、严厉的处理方法。公开的惩罚手段一般有3种:公开谴责、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并开除。以下为美国精算协会公布的3起处罚案例:

  案例1(公开谴责):Andersen先生建议客户从DB计划转入DC计划,该行为未能履行一名精算师的专业技能服务,因而违反了《美国精算协会职业行为守则》第1条的要求,同时由于他连续6年未交会费而继续使用MAAA头衔故又违反了第12的条的要求。鉴于Andersen先生同意补交会费,美国精算协会决定于2014年10月17日给予其公开谴责的处罚。

  案例2(吊销资格):McGee先生于2003年在两份关于退休制度的报告中签字,但他明知报告中有代码错误导致负债被低估,该行为违反了《美国精算协会职业行为守则》第1条的要求,且由于他未对此进行披露和报告而又违反了第3条的要求。同时,他未披露自己是依赖第三方提供的数据而做出评估决定,这种行为违反了ASOP 23关于数据质量方面的条例。McGee先生于2012年11月起被吊销精算师资格3年。

  案例3(开除资格):Lederman先生于1987至1996年期间在某保险公司的工作行为严重违反了《美国精算协会职业行为守则》第1条的要求,美国精算协会根据精算咨询及纪律委员会(ABCD)的建议,于2009年对其给予开除会员资格处理。

  纵观国际上精算实践标准发展的现状,可以总结出以下主要模式:(1)美国ASOP模式。既包含各个精算领域的通用准则,也包含针对具体领域的详细技术准则,其中,技术准则比较贴近监管规定,为精算师的工作提供指南。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借鉴了美国ASOP模式。(2)台湾精算实务处理准则模式。台湾模式的特点在于,精算实务处理准则与监管机构发布的精算规定紧密挂钩,甚至作为监管规则的延伸,直接为监管规则的执行提供指引。新加坡主要借鉴了台湾的模式。(3)英国APS和TAS模式。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分别由不同的机构制定,职业标准比较具体,甚至涉及某一具体精算领域。技术标准比较笼统,仅从模型、数据、报告几个方面制定统一指导标准,和监管规定没有直接关系。香港借鉴了英国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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