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项目,反映保险公司不确认为认可负债而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本项目应当根据资本性负债的期末账面余额减去认可负债表中资本性负债的期末认可价值后的余额填列。
(二)实际资本变动表的编报
1.实际资本变动表反映保险公司一定时期内实际资本及其组成部分的变动情况。实际资本变动表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资本交易导致的实际资本增减变动情况;第二部分是非资本交易和事项导致的实际资本增减变动情况。由于非资本交易和事项导致的实际资本增减变动较为复杂,其具体变动情况在综合收益表中反映。
2.实际资本变动表中“上年数”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实际资本变动表“本年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3.实际资本变动表中“本年数”栏内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新增投入资本”项目,反映报告期内所有者和捐赠者通过资本交易投入保险公司的资本。本项目应当根据报告期内所有者投入资本金额和捐赠者捐赠资本金额的合计数填列。本项目下的“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明细项目应当根据本期所有者通过资本交易投入资本的发生额分析填列。本项目下的“捐赠者捐赠的资本”明细项目应当根据本期捐赠资产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增加额”项目,反映报告期内保险公司不确认为认可负债的资本性负债增加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新募集资本性负债的账面余额,延长剩余期限的资本性负债确认为认可负债部分的认可价值减少额分析填列。
(3)“减少注册资本导致的实际资本减少”项目,反映报告期内因保险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而减少的实际资本。本项目应当按照减少注册资本的金额或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填列。减少注册资本导致的实际资本减少额应当全部作为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减少额。
(4)“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减少额”项目,反映报告期内保险公司由于偿还资本性负债或募集的资本性负债剩余期限缩短所导致的不确认为认可负债的资本性负债的减少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剩余期限缩短的资本性负债确认为认可负债部分的认可价值增加额分析填列。
(5)“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项目,反映报告期内保险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项目应当根据报告期内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金额填列。
(6)“本期综合收益”项目,反映报告期内非资本交易和事项导致的实际资本的变动。本项目应当根据本年综合收益表中“综合收益”项目的“本年数”栏所列数字填列。
(三)首次采用本规则编报实际资本表和实际资本变动表
本规则颁布实施后,保险公司首次编报实际资本表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实际资本表各项目的期初余额:
1.根据以往各年会计账簿记录的所有者通过资本交易投入的资本的发生额分析计算所有者累计投入的资本金额,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项目的期初余额;根据以往各年会计账簿记录的捐赠资产的发生额分析计算捐赠者累计捐赠的资本金额,作为“捐赠者捐赠的资本”项目的期初余额。
2.剩余综合收益的期初余额=认可资产期初余额-认可负债期初余额-投入资本期初余额-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的期初余额
3.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的期初余额根据编报规则第6号的规定计算确定。
〔例1〕甲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成立,成立时股本4亿元(每股面值1元)。该公司2005年初认可资产为220亿元,认可负债为200亿元;2005年综合收益为5100万元。已知该公司成立以来有以下事项:
(1)2000年6月增资扩股2亿股,募集资金3.5亿元;2003年3月增资扩股1亿股,募集资金4亿元;
(2)2002年接受股东捐赠固定资产2000万元(已扣除应交所得税);
(3)2003年10月用股本溢价1亿元转增股本;
(4)2004年10月募集6年期次级债10亿元,每年付息一次;
(5)2005年以前该公司没有分配过股利。2005年7月宣布每10股送1股(按面值计算)派0.2元,分配股票股利的金额为80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的金额为1600万元。2005年8月分派股利。
根据上述资料可以得出2005年该公司实际资本各项目的年初余额分别为:
年初投入资本=所有者历年投入的资本(4亿元+3.5亿元+4亿元)+捐赠者历年捐赠的资本0.2亿元=11.7亿元
年初剩余综合收益=认可资产220亿元-认可负债200亿元-投入资本11.7亿元-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10亿元=-1.7亿元
年初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资本性负债的期初账面余额10亿元-期初认可价值0=10亿元(编报规则第6号规定,剩余年限在4年以上的次级债的认可价值为0)
2005年该公司实际资本各项目的年末余额分别为:
年末投入资本=年初投入资本11.7亿元+本年所有者和捐赠者投入的资本0亿元=11.7亿元
年末剩余综合收益=年初剩余综合收益(-1.7亿元)+本年综合收益0.51亿元-分配的现金股利0.16亿元=-1.35亿元。
年末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年初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10亿元-认可负债表中资本性负债的认可价值变动额0=10亿元
关于披露
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明细表AC-1、明细表AC-2、明细表AC-3的格式和要求披露以下信息:
1.期末和期初的股权结构及报告期间的股权结构变动,包括按所有者类别、上市流通和非上市流通、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等分别列示的股权结构,以及报告期间由于增资、股权转让所导致的股权结构变化。
2. 期末前十大所有者及持股情况,包括:
(1)所有者基本情况;
(2)所持股份的类别、数量,所持股份状态;
(3)所有者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席位;
(4)前十大所有者之间的关联方关系,前十大所有者与非前十大所有者之间的关联方关系。但仅持有上市流通社会公众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5%的所有者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