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4月18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2017上半年湖北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入口,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2017上半年湖北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入口【官网】>>>>
成绩查询
考生可从4月18日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复核(武汉考区的考生直接向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27-85326802)。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笔试成绩2年有效,有效期截止日期可通过网站查询。
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其他事项
1.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教育考试院查询。
2.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3)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报考。
(三)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