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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舞是一种急促又富动感的节奏型舞蹈,是属于一种外放性的舞蹈,不像古典芭蕾舞或现代舞所默示的一种内敛性的舞蹈。爵士舞蹈长短洲舞蹈的延长,由黑奴带到美国本土,而在美国逐渐演进形成本土化,公共化的舞蹈。爵士舞主若是追求兴奋、活跃、有生气的一种舞蹈。它的特征是可自由安闲的跳,不必像传统式的古典芭蕾必需局限於一种形式与遵守固有的姿态,但和的士高舞那种完全自我享受的舞蹈又分歧,它在自由之中若有一种纪律的存在。
爵士舞主若是动作和旋律方面的表演,首要目的是为了娱乐别人也娱乐自己,可带给自己与别人一段夸姣的年光,这也是为甚么它的默示一点都不虚饰,舞蹈时所披发出愉悦的空气和那种欢愉的精神很是具传染力。虽然说必需具有很是好的技巧才能成为一位成功的爵士舞者,可是几乎每小我都能把握它的基本舞步,而且爵士舞的表演空间很广,小我的色彩和怪异的气概才是舞动时最令人注目的处所。例如它会配合爵士音乐默示激情,也借助或仿效其他舞蹈技巧;如在步法和动作上,应用芭蕾舞的动作位置和原则、踢踏舞技巧的活络性、现代舞躯体的缩短与放松、拉丁舞的舞步与摆臀以及东方舞蹈上半身的挪动位置等等。
爵士一词原本是舞蹈音乐,在音乐用语的 “Jazz” 是在一九零零年往后才被使用,在那以前似乎叫做“Jass”,随著一八八零年爵士乐的降生,配合而生才有爵士舞一词;又因爵士啻吹奏上,一贯相当热闹,才涣有闹热强烈热闹荣华,狂躁、活跃之意的诠释。爵士舞动作的素质是一种自由而纯朴的默示,直接把心里的感应感染用身体的颠、抖、扭表达出来。就像我们听到喜欢的音乐,能年夜心里自然的吐露出激情,身体就不由自立的跟着音乐节奏而勾当,如弹响手指、摆首顿足、时而兴奋激烈,时而迟缓优柔的溶入音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