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小编下面为你整理了长沙居住证网上申报系统入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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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办理条件:
凡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三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于居住之日起三日内申报暂住登记; (二)拟在长沙市居住三十日以上、年满十六周岁并有固定居住(租住)住所或稳定职业的流动人口,应当申办居住证。 十六周岁以下和非长沙市户籍学生可以申办居住证。
居住证申办流程:
长沙居住证可以分个人申办和单位申办两种模式,它们各自的办证流程差异较大。有需要的朋友不妨往下看看:
1、个人申办
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单位填写《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和其它相关申请材料,经受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取得居住证领取凭证,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领取居住证。
2、用人单位或办学机构集中申办
首先由单位对员工或学生的身份信息集中登记造册,到受理单位领取《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空白表)。再分发表格,指导员工或学生如实填写,并要求员工在表格背面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属于育龄妇女的,还需粘贴婚育证复印件。收回《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骑缝公章。用人单位将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递交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受理后打印居住证领取凭证。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时限: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比照上述要求,结合长沙的实际情况,公安机关本着快速、便民的原则,对办理时限作了如下规定:
1、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且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的,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高新区的所有派出所,望城区高塘岭、星城、同兴、黄金派出所,长沙县星沙、泉塘、新安、湘龙派出所,浏阳市淮川、荷花、集里、关口派出所,宁乡县玉潭、梅家田、金洲、历经铺派出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但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派出所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
关于居住证收费问题: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目前处于过渡时期,在新证卡体样式、换领程序、收费标准等出台之前,现居住证的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安机关在此郑重声明:任何培训机构、机动车销售部门和个人,有偿代办居住证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查处,严惩不贷。欢迎广大市民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901096,8590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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