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17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15 00:00:00 编辑:少芬 手机版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对我院2017年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对象:

  1.2017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管理学院且符合学院会计(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方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见《兰州大学2017硕士招生简章》,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三、复试安排

  (一)体检

  时间:2017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校医院

  注:空腹,带有效证件,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40元。(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报到

  报到时间:2017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齐云楼1223室

  (三)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证件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3.《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注:网上报名未完成学历(或学籍)审核,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5.享受“支教团”计划的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 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注: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

  (四)复试考试安排

  1.笔试

  (1)会计学

  时间:2017年3月30日下午14:30—17:3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2)思想政治理论

  时间:2017年3月30日下午18:30—21:3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注: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2017年3月31日9:00—17:0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3.综合能力测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17年3月31日9:00—17:0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17年3月31日9:00—17:0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4月1日

  方式:同时在齐云楼12楼管理学院信息栏及学院网页对复试成绩进行公布。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MPAcc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15%+(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35%

  2.拟录取名单确定

  会计(专业学位)拟录取20名,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少数骨干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单独排名。

  不参加复试者和复试成绩不及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者不予录取。

  注: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七)导师的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并填写《管理学院拟录取研究生导师选择志愿表》。

  (八)学业奖学金确定

  学业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相关政策评定。

  四、其他事项

  (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主动在本通知发布后,在3月29日(周三)前于正常工作时间与学院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931-8912466,已与学院联系确认的考生不需再次确认)。

  (二)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学院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0931-8912253 zhaoping@lzu.edu.cn

  学校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0931-8912168 yzb@lzu.edu.cn

  五、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 1 管理学院2017年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准考名单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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