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提交体检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不能被录取。
在职业适应性测试过程中,如考生向本场考官报出自己或家长姓名,视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不能申请调整专业。
自主招生考试的考场管理及违规违纪考生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拟录取考生和备选考生的确定
考生的入学测试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不低于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在不同专业分别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额满为止。同一专业出现末位总成绩同分情况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2.除拟录取考生以外均为备选考生。
3.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确定,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
4.空额招生计划的产生和使用:
空额招生计划的产生:(1)个别专业的拟录取考生人数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而产生的空额计划;(2)在公示期间有拟录取考生申请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空额计划;(3)个别拟录取考生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审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计划。对于上述几种情况产生的空额招生计划按各专业的考生入学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从备选考生中依次递补到考生报考的各专业,新增为拟录取考生,额满为止,并将新增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三十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将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正式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十二条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三十三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三十四条 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我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我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局的协助下,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在我校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我校自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十六条 工作时间计划
2017年2月14日-2月25日,网上报名并邮寄纸质报名资料给学校,考生的纸质报名资料到校后随到随审;
2017年2月27日,截止接收纸质报名资料;
2017年2月15日-2月20日,未高考报考的考生进行高考补报名。
2017年3月3日下午,通过资料初审的考生携带指定资料到我校机场路校区进行身份验证、发放准考证。
2017年3月4日上午,在我校机场路校区举行文化素质考试;
2017年3月10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达到我校规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入围考生名单。
2017年3月16日前,按本章程第三十六条要求网上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
2017年3月18日,入围考生在我校机场路校区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2017年3月24日前,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九章 体检要求
第三十七条 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在我校公布文化素质考试入围名单后以及3月16日前,入围考生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预报名网站,网上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拍照或截图上传),并按《体格检查卡》中的身高,修改预报名网站中本人的身高内容,如考生提交的身高数据不实,学校有权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第三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九条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我校招生就业处按新生网上预报名期间所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果由于新生所填写的地址或者联系电话不详实造成收不到录取通知书,由新生自己负责。
第四十条 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同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需要提前到校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缴交学费,到指定的校区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或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奖贷助学金设置
第四十二条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岗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许老师、薛老师
监督电话:020-86124572
传真号码:020-86124572
电子邮箱:jw86124572@126.com
第四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6121941、020-86123135
传真:020-86121941
咨询QQ群:254885109
学校网址: www.caac.net
招生网址:zsb.caac.net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