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证劵从业资格考试证劵交易基础讲义

发布时间:2017-03-13 00:00:00 编辑:苏萌 手机版

  考生们应该掌握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熟悉竞价的结果;熟悉证券买卖中交易费用的种类;掌握各类交易费用的含义和收费标准。最新证劵从业资格考试证劵交易基础讲义,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竞价与成交

  主要考点:

  掌握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熟悉竞价的结果;熟悉证券买卖中交易费用的种类;掌握各类交易费用的含义和收费标准。

  一、竞价原则

  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一)价格优先

  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二)时间优先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教材例题】有甲、乙、丙、乙投资者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10.70元,时间13:35;乙的卖出价格10.40元,时间13:40;丙的卖出价10.75元,时间13:25;丁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是13: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丁、乙、甲、丙。

  [答疑编号911020206]

  【例14·判断题】证券交易所内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是( )。

  A.时间优先,客户优先     B.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C.数量优先          D.市价优先

  [答疑编号911020207]

  【答案】B

  二、竞价方式

  方式: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一)集合竞价

  1.概念

  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2.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如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上海证券交易所则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集中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教材例题】某股票当日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情况如表2-4所示,该股票上日收盘价为10.13元,该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日开盘价及成交量分别是多少?如果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开盘及成立量分别是多少?

  [答疑编号911020208]

  【答案】

  表2-4 某股票某日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

买入数量(手)

价格(元)

卖出数量(手)

-
-
150
150
200
300
500
600
300

10.50
10.40
10.30
10.20
10.10
10.00
9.90
9.80
9.70

100
200
300
500
200
100
-
-
-

  表2-5 各价位累计买卖数量及最大可成交量

累计买入数量(手)

价格(元)

累计卖出数量(手)

最大可成交量(手)

-
-
150
300
500
800
1300
1900
2200

10.50
10.40
10.30
10.20
10.10
10.00
9.90
9.80
9.70

1400
1300
1100
800
300
100
-
-
-

0
0
150
300
300
100
0
0
0

  由上表可见,符号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原则的价格有两个:10.20元和10.10元。上交所的开盘价为这两个价格的中间价10.15元,深交所的开盘价取离上日收市价(10.13)最近的价位10.10元。

  【例15·判断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如果满足集合竞价价格决定条件的价位最后有多个,则选择离上日收盘价最近的价位。( )

  [答疑编号911020209]

  【答案】正确

下页更精彩: 1 2 下一页 尾页
本文已影响863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