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区别

发布时间:2017-03-25 00:00:00 编辑:苏萌 手机版

 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反映工程实体和措施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造价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区别,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两种计价模式简介

  (一)定额计价模式

  多年来,在建设工程造价行业,我国一直使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即由国家或行业提供统一的社会平均的人工、材料、机械标准和价格,供用户确 定工程造价的模式。定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期,定额作为建设工程计价的主要依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 转变,定额的局限性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一、定额的指令性限制了定额应用的灵活性;二、定额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 不利于市场竞争。针对定额编制与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量价分离、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改革措施,工程造价管理由静态管理模式逐步转变 为动态管理模式。

  从2000年开始,全国各地开始了工程造价改革试点:上海的新定额实行了量价分离;顺德、广东的改革则采用了工程量清单模式,既体现了量价 分离,又把传统的定额与清单计价有机结合起来。我省也于2000年开始着手新定额的编制工作,新定额的编制即充分结合我省实际,又借鉴了上述各地改革的成 功经验,同时还着眼于工程计价的发展方向,以利于下一步与新型计价模式的结合。

  我省新编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已于2003年4月1日起颁发施行。与以往定额相比,新定额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新定额的指令性弱化,新 定额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参考依据;二、新定额充分体现了量价分离的特点,即新的消耗量定额只有工料机消耗 量,不含价格;三、项目设置更细,并将组成工程实体的项目与技术措施性项目进行了分离(例如:混凝土工程,将混凝土与模板分别单独设置定额子目);四、价 目表中的价格除计费价格为规定价格外,其余为参考性价格,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报价;五、规定了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提供了各费用的参考性费 率,企业报价时可选择使用参考性费率或按规定计算确定费率;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实行费率包干,而是根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现场实际设置情 况确定。

  新定额施行后,定额使用的灵活性增强,便于同国家颁布施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相结合,同时,企业可根据省颁定额结合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 平及劳动生产率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这样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自主选择使用省颁定额或企业定额;新定额价格与费率的参考性,更有利于企业结合 自身技术管理水平、市场情况及工程实际自主报价,提高竞争力,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

  (二)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的逐步推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2001年底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0),面对 开放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按照WTO的要求,我国的工程计价方式与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接轨工作势在必行。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 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目标,建设部于2002年初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工程造价专家编制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了增强工 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推出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1、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

  计价规范包括正丈和附录两大部分,二者具有同等效力。正文共五章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的内容。分别就 计价规范的使用范围、遵循的原则、编制工程量清单应遵循的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规则、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作了明确规定。

  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反映工程实体和措施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特点和优点:

  (1)实行全国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市场和规范计价行为提供了依据。

  (2)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组成。措施项目费单列计算,有利于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降低造价,提高竞争力。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于工程量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盲目压价等不规范行为,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映市场经济规律。

  (4)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综合单价,即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这样,只要计算出工程量,就可简便快捷地确定工程造价,更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

  (5)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具体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投标企业可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省颁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按照计 价规范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报价,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由承发包双方在市场竞争中按价值规律通过合同确定。充分体现了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清单计 价模式。

  (6)清单计价模式与国际通行的计价模式相一致,实现了与国际接轨,提高了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3、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型计价模式,特别是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尚属首次,实行清单计价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计价规范中个别项目划分不细,含盖内容较多;个别项目的工程内容列项不完全等。因此,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结合工程实际予以增减,避免重复或漏项。

  (2)投标人应及时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发现错误及时提出,避免结算时的争执与扯皮。

  (3)投标人在编报综合单价或确定项目费用费率时,应结合工程实际及企业自身条件,并综合考虑风险因素,避免结算时调整。

  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是懂技术、懂经济、懂法律、善管理等全面发展的复合人才。工程造价专业人 员要从以往依据工程定额编制工程预结算,转变到依据工程定额结合企业技术与管理水平编制企业定额,并依据企业定额和工程实际、市场情况确定工程造价,同 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还要注意工、料、机、费等价格信息的收集,提高报价水平和竞争能力。

  二、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

  (一)联系

  1、定额计价在我国已使用多年,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清单计价规范的编制以定额为基础,参照和借鉴了定额的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

  2、定额计价可作为清单计价的组价方式。在确定清单综合单价时,以省颁定额或企业定额为依据进行计算。

  (二)区别

  1、定额表现的是某一分部分项工程消耗什么,消耗量是多少;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现的是这一项目清单内包括了什么,对什么需要计价。

  2、定额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进行设置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一般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不止一项。

  3、定额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企业依定额进行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清单计价规范不提供工料机消耗量,企业依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反映的是企业的个别成本;

  4、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是按分部分项工程实体净值计算工程量的;依定额计算工程量则考虑了人为规定的预留量。

  5、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为基本单位;定额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则不一定为基本单位。

  6、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依企业按施工图纸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来确定工程造价,实现了风险共担,即工程量风险由招标人承担,综合单价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定额计价一般采用工料单价法,风险一般在投资方。

  三、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共存于招标投标计价活动中两种不同的计价方式。

  但计价规范作为国家标准,从资金来源方面,规定了强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范围,即“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计价活动中将逐步占据主导地位。

  目前,为积极稳妥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我省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制定工作方案,起草配套文件,编写工程量清单编制指南及综合单价计算办 法,将国家的计价规范与我省的消耗量定额有机地结合起来,为业主编制清单和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提供方便、快捷和完整的计价办法,避免在计价方式转变中造成不 必要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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