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营销师考试的相关工作即将开展,下面是上海市营销师考试的报名相关事项。
鉴定申报
(一)申报方式
鉴定申报分为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两种方式。
1.团体申报
(1)经许可举办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培训的学员申报鉴定需由所在教育培训机构通过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办理。
(2)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在校生申报鉴定,需由所在院校通过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统一办理。
2.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鉴定需到市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个人业务受理窗口(天山路1800号4号楼1楼)自行办理。
(二)申报时间
由《关于《201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得知,2016年上海营销师考试报名时间具体如下:
管理与咨询类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
统考月份 |
受理鉴定申报日期 |
缴费日期 |
下载准考证日期 |
统考日期 |
6月 |
3月30日-4月28日 |
4月20日-4月28日 |
5月27日-6月3日 |
6月4、5日 |
12月 |
9月22日-10月28日 |
10月20日-10月28日 |
11月25日-12月2日 |
12月3、4日 |
(三)申报条件
按《201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营销师考试报考条件
营销员 |
三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相关职业:商品营业员、商品营业员(食品)、商品营业员(日用百货)、商品营业员(家用电器)、营业员、营业员(食品)、营业员(日用百货)、营业员(家用电器)营业员(五金建材)、商品营业员(超级市场)、珠宝首饰营业员、珠宝首饰评估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钻石交易员、采购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