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保证鉴定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2016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7个职业。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
2016年实行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有:公共营养师、广告设计师、物业管理员(2级)、电子商务师、信用管理师、创业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等7个职业。
自2016年起,育婴师、保育员、养老护理员、速录师、秘书、营销师、企业文化师、物业管理员、营养配餐员、室内装饰设计人员、制图员、形象设计师、健康管理师、房地产策划师、商务策划师、采购师、婚姻家庭咨询师、黄金投资分析师等18个职业的3、4、5级不再组织全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可按规定自行安排时间组织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二、鉴定时间安排
(一)全国统一鉴定时间是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见附件1。
(二)全省统一鉴定时间是3月19日、5月21日和11月19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见附件2。
(三)5月份和11月份统一鉴定报名及系统录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15日和10月14日,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完成材料审核工作。请各市、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逾期上报将不予受理。
5月和11月统一鉴定接受个人网上报名,个人网上报名登陆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sdosta.org.cn),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11日和10月10日。
(四)参加2015年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1、2级)3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2日进行。
(五)参加2015年育婴师、保育员、养老护理员、速录师、秘书、涉外秘书、营销师(3、4、5级)、企业文化师、物业管理员、营养配餐员、室内装饰设计人员、制图员、形象设计师、健康管理师、房地产策划师、商务策划师、采购师、婚姻家庭咨询师、黄金投资分析师等19个职业全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2日进行。
三、申报条件
新职业统一鉴定申报条件可登录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
四、鉴定方式
2016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方式见附件1、附件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心理咨询师2级、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的综合评审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的方式,论文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要求撰写,分别于5月21日和11月19日前提交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心理咨询师2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方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分别于6月初和12月初公布心理咨询师2级理论、技能成绩,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参加口头答辩。参加答辩的考生分别于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提交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案例报告1篇,个人成长报告或研究报告1篇,报告格式和内容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综合评审文章撰写要求”撰写,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的方式,论文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劳动关系协调师综合评审(论文)要求”要求撰写,分别于5月21日和11月19日前提交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各市、各部门(单位)要积极贯彻政府职能转变和职业资格管理改革与清理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
(二)加强统一鉴定考务管理。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省)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三)加强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市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切实加强对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严格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统一鉴定考点的管理,按照相对集中、有效管理的原则,选择一批具备相应设施条件的学校或机构作为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并于统一鉴定前2个月内将《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申报表》(见附件3)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后,作为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承担本地区统一鉴定具体考务工作。
(五)严格资格审查。各级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组织报名,严格资格审核。在受理考生鉴定申请时,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复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证书查询打印件、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及申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资料(申报心理咨询师及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需提供原件),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不予申报。
六、其他事项
2016年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于考试结束后60天公布,报名单位及考生可登录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报名单位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表,由各报名单位汇总后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后下发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