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
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及高考体育加分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及高考体育加分测试工作由我院组织管理,考(测)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辅助技术项目、专项技术项目三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身体素质项目(满分170分):100米跑(90分)、5米三向折回跑(80分)。
2.辅助技术项目(满分40分):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考生只能在上述三个辅项中选择一项考试。考生在选择辅项时,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相近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3.专项技术项目(满分90分):考生可在田径(除100米外)、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选一项。
(二)考试办法
1.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体育加分与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评分标准》(2014年版)(见湘教考普字[2013]13号)。
2.体育专业考试定于4月9日至22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进行。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纳有关费用和参加考试。考试项目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由考生写出书面申请,报所在报名点签署意见、市县两级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于3月底以前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过期不再受理。
各市州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3.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由市州招考机构统一组织,确定专人(必须是市县两级招考机构的工作人员)带队,按时到考点报到。
二、高考体育加分测试
(一)测试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游泳。
(二)测试对象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只限于2015年1月1日以前)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获集体项目(限定篮球、排球、足球)前6名者;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赛事必须符合省教育厅规定,见附件1)获得个人项目(限定田径、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前6名、集体项目(限定篮球、排球、足球)前3名的主力队员。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只限于2015年1月1日以前)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含残奥会、亚残运会)取得集体或个人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含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个人项目前6名者,经逐级审核批准可免测享受优惠加分(所有体育项目均可加分,但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的考生,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格。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体育加分测试报名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8日;报名地点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点。申请高考体育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竞赛秩序册及比赛成绩册原件,填写《湖南省高考体育加分测试登记表》(见附件2),一并由报名点汇总交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报名参加高考体育加分测试的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于3月10日前对报考高考体育加分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3月14日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本地报考高考体育加分考生的全部报考资料(获奖证书原件、成绩册和秩序册)交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对辖区内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考生造具《湖南省2016年高考体育加分测试名册》(见附件3),连同《湖南省高考体育加分测试登记表》和考生获奖证书原件、成绩册、秩序册,于3月18日上午9:00到我院集中进行审核(请各市州派一名干部于3月17日下午到我院报到),我院将会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对各地上报的高考体育加分证书资料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名单,由市州统一输机打印《湖南省2016年高考体育加分测试证(须加盖公章)》并分发至有关考生。
(五)测试安排及有关规定
1.2016年普通高考体育加分测试定于4月7日进行。考生凭测试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于4月6日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报到,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参加全省统一测试。
2.测试的方法和标准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体育加分与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评分标准》(2014年版)(见湘教考普字[2013]13号)。申请了体育加分的考生,经审核批准可免测者和测试合格者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可按当年规定享受优惠加分,没有按要求参加全省测试或测试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能享受优惠加分。
三、工作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和高考体育加分测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和高考加分测试的组织管理。要成立考(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同志担任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报名考(测)试全过程的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要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二)认真做好高考体育加分测试的宣传和资格审查工作。各地要将参加高考体育加分测试的报名条件、要求、程序等宣传到位,防止漏报、错报等现象发生。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坚持“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安排专门力量,严格审查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审核合格的考生,要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及考生所在中学集中公示一周以上,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运动员等级证书、参加比赛项目成绩及名次等。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自觉遵守测试规则和纪律,不得以伤病等原因要求缓考,不得重测,不得改变测试项目。测试结束后,对测试合格和免测的考生,由所在中学在校园内醒目处张榜公示15天以上,同时我院也将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考(测)试工作程序。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严密防范和查处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特别要严防考生替考行为,要充分利用身份核验仪、指纹录入设备等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并做好相关证件比对工作。对发现的考试违规行为,要按规定如实做好记录,并向违规考生开具《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见附件4)。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点要立即张榜公布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见附件5),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证据材料必须在当天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点击查看):
1.具有2016年高考体育加分资格的省级体育比赛
2.湖南省高考体育加分测试登记表
3.湖南省2016年高考体育加分测试名册
4.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5.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月14日
更多相关文章推荐阅读:
1.2016湖南高考体育专业考试时间及加分测试通知
2.2016北京高考运动训练等体育专业报名考试通知
3.2016年湖南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4.2016年湖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5.2016年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6.2016年湖南理工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7.2016湖南美术联考成绩查询分数线公布时间
8.2016年衡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9.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10.2015年全国成人高考报名时间及入口(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