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为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为推动东南大学体育运动的发展,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照教育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东南大学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学生。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1、符合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
2、考生应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且符合招生项目要求;
3、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相关赛事的参赛资格要求;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招生项目及要求:
招生 项目 |
项目要求 |
拟定合格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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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
合格 一类 |
合格 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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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 |
乒乓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或省级比赛个人前三名 |
男子: 0-2 女子: 0-1 |
男子: 0-3 女子: 0-3 |
男子: 0-5 女子: 0-5 |
男子、女子总人数 均不多于5人 |
女子 排球 |
排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
0-2 |
0-4 |
0-6 |
主攻0-3人,副攻0-3人,接应、二传0-3人,总人数不多于6人 |
男子 排球 |
/ |
0-2 |
0-6
|
主攻0-3人,副攻0-3人,接应0-3人,二传0-1人,总人数不多于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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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击 |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及以上,且高中阶段获得10米气步枪或10米气手枪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八名 |
0-1 |
0-2 |
0-8 |
10米气步枪男子0-3人,女子0-4人;10米气手枪男子0-1人,女子0-1人 |
定向 越野 |
定向运动四星级运动员(含)以上,且在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级个人赛前六名或省级个人赛前三名 |
/ |
0-2 |
0-6 |
男子0-2人,女子0-4人,总人数不多于6人 |
田径 |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或省级比赛个人前三名(含接力项目和全能中的单项) |
0-3 |
0-5 |
0-10 |
总人数不多于10人 |
游泳 |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或接近一级运动水平有发展前途的运动员,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或省级比赛个人前三名 |
0-3 |
0-5 |
0-10 |
总人数不多于10人 |
“省级及以上比赛”是指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时间为:2017年1月7日00:00至2017年1月11日12:00。
2、下载打印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3、上传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1)《东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须中学签字盖章);(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4)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证明(需登录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打印带照片的查询页面,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5)符合报名要求的获奖证书复印件;(6)参赛秩序册复印件(封面及本人页);(7)相关成绩册复印件(封面及本人页);(8)主力证明(排球项目);(9)考生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三、选拔程序
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1月13日前陆续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2、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报到确认。报到现场,考生须递交上传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出示以上材料的原件。
3、东南大学对报到考生进行运动项目专项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科目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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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周五) |
上午 |
游泳考生报到 |
报到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体育馆会议室 测试地点:详见报到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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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游泳考生熟悉场地 (南航大将军路校区游泳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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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周六) |
上午 |
乒乓球考生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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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考生测试 (南航大将军路校区游泳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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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乒乓球考生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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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考生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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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周日) |
上午 |
排球训练营(必须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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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考生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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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排球考生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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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定向越野、射击测试安排在2月底或3月中上旬,请关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
4、我校将对部分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抽检、检测费用先押后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并通报考生所在地考试主管部门。
5、东南大学根据考生运动项目专项测试成绩,择优拟定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6、合格考生信息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公示。
四、录取原则
1、东南大学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及考生运动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名单。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
2、优秀: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者,无需参加高考,直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
合格一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合格二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3、获得东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东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4、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5、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的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五、其他
1、凡参加东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运动项目专项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东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1、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2、东南大学体育系(咨询时间1月9-11日 9:00-16:00)
电话:025-52090826 传真:025-52090819
3、东南大学人民武装部(射击项目)
电话:025-52090158、52090159 传真:025-52090158
4、监督电话:025-52090127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