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最新公司产权及界定标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产权的概念
产权或财产权是“财产权利”(propertyrights)的简称,是指法定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各项权能的总和。其直观形式是是人对各种有用资源的权利规定,实质上是由于物的存在和人们对物的使用引起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行为关系。产权是财产主体人与其所占有、支配的物的之间的经济上和法律上的关系。这里的有用的资源或物就是指对人具有经济价值的一切事物,经济学家大多称为资产或资本,法学家大多称为财产。财产能够被人们拥有,对人们有用的、稀缺的资源,是人们建立产权关系的客观基础。第一,独立于主体人意志存在的物;第二,可以为人们所拥有,第三,对人们有用;最后是稀缺性。
1.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
2.所谓产权,意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是社会的工具其意义来自于这样一个事实:在一个人与他人做交易时,产权有助于他形成那引起他可以合理持有的预期”。第二个定义是:“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们所采取的行动。”
3.产权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对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应于物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他与其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并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
财产可以是有形的如房屋、汽车,还包括无形的如版权和专利权;还可以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债权。因此法律上把产权分为物权、知识产权和债权。物权:指自然人和法人支配特定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权是特定主体请求他人为一定给付并取得一定利益的权利。知识产权就是特定主体排他地支配“知识”的权利。
二、产权的内容
产权是以财产为基础的若干权能的集合:产权包括所有权(狭义)、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处置权等一组权利,称为产权束。完整的产权束即所有制。产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支配权和使用权。
1.所有权:终极所有权;
2.占有权:指对财产的实际拥有;
3.使用权: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生产和其它方式使用财产的权利;一是使用属于自身资产的权利和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人资产的权利,统称使用权;
4.收益权:指直接以财产的使用或通过财产转让而获得收益的权力;二是从资本中获得收益的权利,包括从自己所有的资产上取得收益和租用他人资产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统称收益;
5.处置权:指通过出租、出售或把与财产有关的权力让渡给他人,从中取得收益的权利。三是变化资产的形式和本质的权利,即处置权;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是所有权,所有权是对财产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它是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对财产最高的、排他的独占权。
对财产的任何权利都由两部分基本内容——权能和利益构成权能:所谓权能就是产权主体对财产的权力或职能,回答的是“产权主体必须干什么,能干什么”。利益:产权的利益是产权对产权主体的效用或带来的好处,回答的是“产权主体必须和能够得到什么”。权能是获得利益的手段,利益是运用权能的结果。
企业产权界定的标准:
一、国有企业产权界定标准
1、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和机构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和国有法人资本金。
2、国有企业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等所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批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部分以及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3、以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名义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或完全由其他单位借款创办的国有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
4、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
5、实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两则”)前,国有企业从留利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实行“两则”后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6、国有企业中党、团、工会组织等占有企业的财产,但以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按照国家规定由企业拨付的活动经费等结余购建的资产除外。
二、集体企业产权界定标准
1、国家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独资(包括几个全民单位合资)创办的以集体所有制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包括开办资金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以下简称“全民单位”)完全以银行贷款及借款形式筹措并投入的,其资产所有权界定按照上述国有企业产权界定标准确定。但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属于无偿资助的除外。
2、国家用国有资产在非全民单位独资创办的集体企业中的投资以及按照投资分额应取得的资产收益留给集体企业发展的资本金及其权益。
3、集体企业依据国家规定享受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其中属于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部分;集体企业依据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其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有资产。上述增值部分由于历史原因无法核定的,可以不再追溯产权。
4、集体企业发展过程中使用银行贷款、国家借款等借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只提供担保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但由国家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后形成的债权,集体企业无力偿还的,经双方协商,可转为投资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