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月25日-27日考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山西省计算机等级成绩查询入口,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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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
1、考生报名时,由本人到考点报名,填写有关个人信息,并现场摄像
1) 有保留成绩且该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报名时应提供准确原准考证号和保留成绩种类,否则保留成绩将无法正常合并。
2) 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报名。没有居民身份证人员按照无身份证处理。未成年人, 允许凭户口本报名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护照)报考。涉及证书的打印
3) 考生必须在一式两联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确认信息(含照片),对于错误的信息必须当场提出,考点更改后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签字后的信息将以此为准,今后不再更改。
2、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准确的出生日期(8位字符型),否则将导致成绩合格的考生无法进行证书编号和打印证书。
3、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携带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留存)和身份证方能领取。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自行查看笔试、上机考场分布、时间;
5、笔试和上机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笔试时,考生携带钢笔(圆珠笔)和2B铅笔等文具(对于采用网上评卷的级别,考生还需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
6、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进入考场。考生对号入座,要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放在课桌右上角。照片和本人明显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对证件不全的,考生可以签订考试协议书后,参加考试,若其不能在考试结束前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则取消其成绩。
7、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向考生分发答题卡(答题纸),考生填写答题卡、试卷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待答题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分发的试卷如果有误,考生应立即报告监考教师,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8、答题时,考生应在规定位置写清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允许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否则试卷将被作废,后果由考生自负
9、考生答题卡(答题纸)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写明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将对应数字涂黑。切勿使用钢笔或圆珠笔涂代码数字,否则机器评卷时会发生误读,后果由考生自负
10、考生选择题的答案要用2B铅笔做在答题卡的上半部分,填涂答题卡时一定要用2B铅笔,否则机器评卷时会读不出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
11、考生填空题答案要做在答题卡的下半部分,做在试卷上无效。回答填空题时,只能使用钢笔或园珠笔答题(对于采用网上评卷的级别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主观题,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四级论文题必须在答题纸上做答,在其他地方做答无效;
12、迟到在15分钟以内的考生,允许进场考试,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
13、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等待监考教师收取试卷,收取完毕后方可让考生退场。
14、上机考试时,考生应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报到,交验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同时抽签决定上机考试的工作站号(或微机号)。
15、 考生提前10分钟进入机房,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和屏幕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号进行核对,如不符合,可以重输,如重输仍然不符,由监考人员帮其查找原因,考生信息以报名库和考生签字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信息为准,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和上机登录信息。
16、监考人员正式宣布上机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17、在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考生举手由监考教师判断原因。如属于考生误操作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给考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考生个人负担。
18、考生上机考试结束后,在休息室等候,监考教师通知后考生方可离开考点。
19、对于违纪、舞弊的考生,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取消考生本次考试笔试和上机全部成绩。
20、考生成绩等第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60分为及格、59-0分为不及格。
21、考生总成绩等第划分方法:笔试和上机成绩均合格者,总评成绩为合格,笔试和上机均为良好者,总评成绩为良好;笔试和上机均为优秀者,总评成绩为优秀。两门成绩等第不一致的,总成绩取低等第(一级只有一门,总成绩即单门成绩)。
22、考生成绩通知单上只打印笔试分数和上机成绩等第。
23、证书的“成绩”项处,成绩“合格”和“良好”的,证书上只打印“合格”字样;成绩“优秀”的,证书上打印“优秀”字样。证书中计算机打印不出来的汉字,或姓名超过8个汉字的,可由手工填写。没有身份证号的考生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将证书发给本人,待本人将来取得身份证号后自行填写。
24、本次考试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再发放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上机考试成绩合格证。
25、考生领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时,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来领取,并填写领取登记清单。
26、考生本人对考试相关问题的疑问,必须在下一次考试前提出申请,过期概不受理。
27、由于身份证号码升位以及非考试机构原因将证书遗失、损坏等要求补办、更换证书,一律不予接受。证书遗失、损坏等需要补办《合格证明书》的,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交纳一定费用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