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天津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2017上半年天津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入口,欢迎大家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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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和现场确认
2017年4月1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区县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凡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笔试考试所在区县考试机构(或区县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后续的面试。
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若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天津市;
3.坐落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5.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