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某建筑公司通过投标承接了本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栋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楼,承包商在完成室外装修后,发现该建筑物向西北方向倾斜,该建筑公司采取了在倾斜一侧减载与在对应一侧加载、注浆、高压粉喷、增加锚杆静压桩等抢救措施,但无济于事,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主动要求并报政府同意,采取上层结构6~18层定向爆破拆除的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了该栋楼的质量隐患。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不同的处理意见:
1.工程勘察单位根据要求进行了工程勘察,并提交了详细的工程勘察资料,因此工程勘察单位不承担任何质量责任。
2.建设单位为了加快进度,牺牲工程质量,并且未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因此建设单位应对工程质量事故负责。而设计单位是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所进行的设计和处理,因此设计单位对质量事故不承担责任。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出问题,并提出加固补强方案,因此施工单位对该工程质量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建设单位及时采取爆破拆除措施,确保了相邻建筑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该质量事故不是重大质量事故。
为了降低成本,项目经理通过关系购进廉价暧气管道,并隐瞒了工地甲方和监理人员,工程完工后,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单位使用,过了保修期后的某一冬季,大批用户暧气漏水。
问题:
1.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程序有哪些?
2.判断事故处理意见是否妥当?
3.暧气漏水的责任是否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为什么?
【参考解析】
1.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程序是:
(1)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2)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3)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施工确定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
(5)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
(6)事故处理结论;
(7)提交处理方案。
2.判断事故处理意见的正确与否如下:
(1)工程勘察单位不承担任何质量事故是正确的;
(2)工程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不承担责任是错误的;
(3)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是错误的;
(4)该质量事故不是重大质量事故是错误的。
3.虽然已过保修期,但施工单位仍要对该质量问题负责。原因是:该质量问题的发生是由于施工单位采用不合格材料造成,是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质量隐患,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因此不存在过了保修期的说法。
【案例二】
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某监理公司负责施工阶段,目前正在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了施工图纸的会审,施工过程中发现由于施工图的错误,造成承包商停工2天,承包商提出工期费用索赔报告。业主代表认为监理工程师对图纸会审监理不力,提出要扣监理费1000元。
问题: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设计院承担什么责任?承包商承担什么责任?业主承担什么责任?业主扣监理费对吗?
【参考解析】
(1)、监理工程师批准工期费用索赔,图纸出问题是业主的责任。
(2)、监理工程师不承担责任,监理工程师履行了图纸会审的职责,图纸的错误不是监理工程师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纸的会审,不免除设计院对施工图纸的质量责任。
(3)、设计院应当承担设计图纸的质量责任。
(4)、承包商没有责任,是业主的原因。
(5)、业主应当承担补偿承包商工期费用的责任。
(6)、业主扣监理费不对,监理工程师对图纸的质量没有责任。
【案例三】
监理单位承担了某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承包。甲施工前段时间选择了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格的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熟悉图纸时发现,基础工程部分设计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总监理工程师随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议方案。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
事件2、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前段时间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隐患,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两施工前段时间发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是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本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发现,甲施工前段时间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报验的建筑材料,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迫停工)。同时,指示甲施工单位将该材料进行检验,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序停工予以确认,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告了建设单位。检验报告出来后,证实材料合格,可以使用,总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恢复了正常施工。
事件4、乙施工单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损失向甲施工前段时间提出补偿要求,而甲施工单位称:此次停工是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事件5、对上述施工单位的索赔建设单位称:本次停工是监理工程师失职造成,且事先未重复建设单位同意。因此,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停工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监理单位承担。
问题:
针对上述各个事件,分别提出的问题如下:
1、请指出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正确处理?
2、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是否妥当?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妥当?为什么?
3、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权签发本次暂停令?为什么?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5、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解析】
针对上述 5 项事件的 5 个问题,逐个解答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致函设计单位。因为监理人员无权进行设计变更。 正确处理:发现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2、甲施工单位回函所称,不妥。因为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不妥,因为整改通知应签发给甲施工单位,因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3、专业监理工程师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因为这是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不妥之处。理由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4、甲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因为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甲施工单位承担。
5、建设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因为监理工程师在是合同授权内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所受的损失不应由监理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