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师专业知识复习资料

发布时间:2017-04-10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作为国际商务师,专业知识一定不能落下,下面小编准备了关于欧洲货币市场的知识点,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欧洲中长期贷款的种类:

  1、双边贷款:金额较低,期限较短的贷款,一般只由一家欧洲银行提供.

  2、银团贷款(bank group Loan) 或辛迪加贷款(Syndicate Loan):由几家、十几家甚至几十家银行组成贷款银团,通过一家或几家信誉较高的大银行出面组织,按照相同条件共同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二)、银团贷款的两种形式:

  1、直接银团贷款,即参加贷款银团的各成员银行直接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贷款的具体工作由贷款合同中指定的代理银行统一进行。

  2、间接银团贷款,即由一家或几家大银行作为牵头银行向借款人做出贷款安排,具体方式是由牵头银行将贷款分别转售给其他成员银行,它们按各自承担的份额提供贷款,贷款工作由牵头银行负责管理。

  (二) 、银团贷款的成员组成:

  1、牵头银行,即在组织银团贷款中起主要作用的银行,主要责任是与借款人商定贷款的条件和有关条款,负责在成员行之间分配贷款份额,对市场情况进行估计。

  2、参与银行,即其他被邀请并接受邀请参加贷款的银行。

  3、经理银行,即在参与行中承担的贷款份额较大,并给牵头银行出谋划策和协助其组织银团贷款活动的银行。

  4、代理银行,即负责监督管理银团贷款的具体事项,负责向借款人收回贷款并根据承担的份额向各银行发放收回贷款的银行。代理银行往往由牵头银行来担任。

  (三) 银团贷款的一般程序:

  a) 借款人选定牵头银行:借款人出具委托书授权牵头银行组织贷款银团。

  b) 牵头银行准备筹资备忘录,向市场说明借款人情况

  c) 牵头银行邀请参与银行

  d) 银行反映良好,追加贷款数量;反映不好,份额低于贷款数量

  如果各参予银行参与的份额低于贷款数额,则经理银行(包括牵头银行)有责任补足余额。补足的做法分为两种:一种是完全承贷,即经理银行(包括牵头银行)必须提供足额的贷款;另一种是尽力而为,即经理银行只需尽力而不一定补足余额,在尽力后仍不能补足的话,则借款人需要减少借款或修改条件。

  e) 牵头银行与借款人最终签订贷款合同。

  (四) 银团贷款期限、利率和费用计算

  1、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指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的期限。贷款期限分为提款期、宽限期和偿付期。

  Ø 提款期也称承诺期,是借款人可以提取贷款的有效期限,一般从合同生效日起,到一个规定的日期为止。在提款期内,借款人可以一次提取全部贷款或者分次提取贷款。在提款期结束日,未提取的贷款部分自动取消,借款人不得再次提取贷款。

  Ø 宽限期是借款人只支付贷款利息而不需要归还本金的期限,从提款期结束日起,到第一次归还贷款本金为止。

  例: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 AD )

  A、不偿付贷款本金 B、偿付贷款本金

  C、不支付已提取贷款的利息 D、支付已提取贷款的利息

  E、不还本也不付息

  Ø 偿付期是借款人归还本金的期限,从第一次还本日起,到全部本金清偿完毕为止。

  2、 贷款期限的计算方法——由于贷款可能是分次提用和偿还的,所以实际贷款期限要小于名义贷款期限。实际贷款期限是按照平均年限计算方法求出的借款人支配全部贷款金额的时间,用公式表示是:

  Ø 实际贷款期限=提款期的平均年限+宽限期+偿付期的平均年限

  Ø 提款期的平均年限=∑(每次提款金额×提款日到提款期结束日的折合年数)÷贷款总额

  Ø 偿付期的平均年限=∑(每次还款时的贷款余额×上次还款日到本次还款日的折合年数)÷贷款总额

  举例,一笔为期7年的2亿美元贷款,宽限期为3年,偿付期为4年,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提完全部贷款,分四次等额还本。

  因为每次偿还的贷款本金为0.5亿美元,所以每次还款时的贷款余额分别为2亿、1.5亿、l亿和0.5亿。

  提款期的平均年限=(2×0)÷2=0

  宽限期=3

  偿付期的平均年限=(2×1+1.5×1+1×1+0.5×1)÷2=2.5

  所以实际贷款期限=0+3+2.5=5.5

  3、 利率

  欧洲中长期贷款一般采用浮动利率,通常为参考利率与加息率的和。一般说来,银行要选择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作为参考利率,主要是LIBOR。有时也选择一些其他国际性利率作为参考利率,如美国优惠利率,该利率是美国的大银行向优质大企业提供短期贷款的利率。

  4、 费用

  除对已提用的贷款支付利息外,借款人还需要支付各种费用,一般有承诺费、管理费、代理费、杂费等。

  Ø 承诺费是对提款期内未提用的贷款部分支付的费用。承诺费一般从贷款合同生效日的3个月后开始计收,一直到提款期结束。费率一般在0.125%~0.5%。

  举例,一笔贷款于2001年1月5日生效,金额为2亿美元,承诺费率为0.25%,利率为10%,提款期到6月30日止,借款人于 2月 5日提款 7,500万美元,6月 5日提款8,500万美元,此后并未再次提款。剩余4000万美元因未提用而自动注销。承诺费从贷款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开始计算。

  解析:

  4月5日~6月5日,共61天,尚有1.25亿美元贷款未提用,应支付的承诺费为:USD 125,000,000×0.25%×(61÷360)=USD52,951.39

  6月5日~6月30日,共25天,尚有4,000万美元贷款尚未提用,应支付的承诺费为:USD 40,000,000×0.25%×(25÷360)=USD6,944.44

  该借款人累计支付的承诺费为:USD52,951.39+USD6,944.44=USD59,895.83

  Ø 管理费也称经理费,是付给牵头银行组织和管理贷款的费用,一般按贷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一次支付。管理费的大部分由牵头银行所得,银团贷款的其他成员银行按照提供的贷款多少也可以分得一部分。

  Ø 代理费是付给代理银行组织成员银行按时提供贷款、收取利息的费用,一般按固定的金额一年一付。

  Ø 杂费是贷款合同签订前银行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如差旅费、律师费、文件缮写费和通讯费等,也要由借款人支付。杂费需要一次付清,或者由牵头银行实报实销,或者根据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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