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多个民航业新规都将正式施行。那么航空新规有哪些呢?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分享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查看。
【新规01】:部分机场可实现“一证通关”
2017年1月1日起,根据国内的相关政策,已经正式允许中国机场实行“一证通关”。
什么是“一证通关”
“一证通关”是指乘客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顺利实现通关。民航专家表示,此举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推出的便捷出行项目之一,而无纸化登机牌早已用于实践,旅客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手机值机的二维码,就可完成登机。
【新规02】:14种违规情形或遭罚款
10月28日 ,中国民航局发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在民航安检工作特殊情况处置的章节中,提出14种违规情形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具体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乘机身份证件或者乘机凭证的;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或者乘机凭证的;伪报品名运输或者在航空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的;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及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拍照、摄像,经民航安检机构警示拒不改正的等等。
针对上述违规情形,民航安检机构未按要求采取特殊情况处置措施的,根据规定,将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规03】:禁止随身携带的物品 可暂存机场30天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还要求,对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告知旅客可作为行李托运、自行处置或者暂存处理。
对于旅客提出需要暂存的物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暂存服务。暂存物品的存放期限不超过30天。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提供条件,保管或处理旅客在民航安检工作中暂存、自弃、遗留的物品。
【新规04】:因天气、突发事件等原因延误 食宿费用旅客自理
自2017年1月1日起,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的三种情况:
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
2、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
3、航班发生备降。
如何判断延误原因?
由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负责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的调查与确认;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根据民航局授权,负责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工作的受理、移交和反馈。
旅客提出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的确认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由旅客本人或其授权人提出,授权人须出具旅客本人授权证明;
2、提供旅客定座或乘机凭证(包括电子凭证);
3、有准确的航班号、航班日期、始发地和目的地;
4、申请确认的航班应当是国内承运人航班,以及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外国承运人航班始发点或者经停点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机场的航班;
5、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6、自客票载明乘机日期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
7、旅客可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网站向民航局申请确认所乘航班的延误或取消原因。
确认网址:www.caacca.org.cn
咨询电话:010-64287798,咨询电话人工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4:30。
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线填写《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申请单》确认结果。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应当在收到运行监控中心确认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旅客自行登录网站查询结果。
【新规05】:机上延误超3个小时 航空公司可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针对机上延误处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也分时段对承运人提出新要求。
在发生机上延误后,承运人应当每30分钟向旅客通告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航班动态信息。
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特别指出,机上延误期间,在不影响航空安全的前提下,承运人应当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
涉及经济赔偿怎么办?
航班延误后发生在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间最主要的矛盾之一是经济补偿问题,不少旅客并不清楚补偿的额度。对此,《规定》明确指出:
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 方案中应明确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的范围、条件、标准等内容。航班延误时,承运人应严格执行经济补偿方案。
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机坪长时间延误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机坪延误时的信息告知、餐饮服务提供时间、下机的条件及限制。
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在收到旅客投诉起7日内,向旅客作出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回复。投诉记录至少保留2年。
【新规06】:携带贵重物品及残疾旅客不需要在公开场所安检
2017年1月1日起,如有旅客携带贵重物品、旅客植入心脏起搏器或身患残疾等情况,旅客本人可要求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安检。
【新规07】:充电宝随身携带 不能超过100Wh
还需特别提醒的是,充电宝、锂电池等禁止作为行李托运。别再傻傻放行李里托运了,会让你开包取走,耽误时间哦。
旅客随身携带时也有限定条件,标识全面清晰、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当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
【新规08】:球棒、球拍可以托运了
好多人经常把一些东西随身携带登机,但到了机场才发现这些属于禁止携带的。大写的尴尬!请大家注意:球棒、球拍从明年1月1日起就必须要托运了,各位喜欢运动的旅客可要注意啦。
最新发布的《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中,对民航旅客禁止携带、托运的物品和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大家平时概念比较模糊的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也进行了规定。
其中有的物品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比如菜刀、水果刀、球棒、球拍等,以及弹弓、弓、箭、胡椒辣椒喷剂等危险物品。
【新规09】:航班也有“大考” 异常航班超标或被停飞
此外,民航局在总结近两年来航班延误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和公布了《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对航空公司、机场、空管部门三个主要生产运营单位,分别提出了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
航空公司方面
该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设定了三种不同处罚标准:
旅客吞吐量20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当月国内离港航班正常率排名后3位、航班正常率低于50%(不含),且国内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占比最高的航班,自通报后(不含当月)的第二个月起取消该航班时刻。
航空公司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占当月计划航班数比例高于8%(含)且排名后三位的,自通报之日起连续3个月停止受理该航空公司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航空公司当月到港航班正常率低于60%(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机场方面
对放行率不达标的机场实施梯度处罚。
空管方面
由于空管原因(含流量)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占当月计划航班数比例高于8%(含)的,予以通报批评。此前,这一比例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