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评选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7 00:00:00 编辑:陈平 手机版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省校决定在全省电大开展评选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生活动。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评选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年春季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依据2016年《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省校系建[2016]23号(见附件1)执行。

  三、推荐名额

  河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名额按春季应届毕业生的5‰推荐(不足1千人最多可评选4个,5百人以下最多可评选2个)。各市、县级电大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校实际,注意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

  四、报送材料

  1. 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 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3.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4)。

  4.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4.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照片要贴在推荐表格上)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文件。

  五、工作要求

  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要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省电大系统建设处。

  六、注意事项

  1. 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须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意见应包含对推荐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只有部门印章一律视为无效。

  2. 为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样式统一,成绩单务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同时,在表格下方注明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如打印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3. 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在评选中应避免出现候选人过分集中的情况,如候选人来自同一教学点的同一专业或同一班级,原则上将只择优评选一人。

  4. 候选人所在教学点应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5. 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严格按照推荐名额上报候选人,超出名额上报的推荐候选人(不受名额限制者除外)将不被列入正式参评名单。

  附件1: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2: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3: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4:2017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附件1: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作用,激励电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步,向社会展示电大学生的风采,树立电大形象,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每年将开展两次(春季和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春季、秋季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行为端正。

  4.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5. 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

  6.学习成绩优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70分以上(含)。

  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者,推荐时不受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机构

  省电大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讨论和决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重要事项;审定春、秋两季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省电大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评选委员会主任。省电大系统建设处为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市、县级电大成立由分管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或组长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负责组织优秀毕业生初评及推荐工作。市、县级电大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承担优秀毕业生初评及推荐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每年3月、9月印发开展本年春、秋两季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通知,部署本年春、秋两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2.市、县级电大按照本办法及通知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组织所属教学点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3.教学点按照省电大及市、县级电大要求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4.市、县级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根据推荐名额,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在候选人所在教学点公示一周。

  5. 市、县级电大于当年4月、10月上旬前向省电大提交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并报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事迹介绍、个人照片、成绩单原件和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同时提交市级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

  6. 4月、10月底,省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召开优秀毕业生评审会,对市、县级电大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评审。

  7. 评审结果在河南电大网站公示一周。如有异议,省电大将提请市、县级电大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复议。

  五、宣传表彰

  1.省电大印发表彰决定,向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省电大、市、县级电大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优秀毕业生表彰活动。

  2. 各级电大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对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其他

  1.各市、县级电大对此项活动应予以充分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2.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适当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少数民族毕业生、边远地区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残疾毕业生等),候选人要有一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

  3.省电大每年向全省电大通报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情况。

  4.对弄虚作假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省电大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推荐单位的责任。

  5.本办法由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处负责解释。

  6.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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