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操作与缮制》考点:出口收汇使用汇票

发布时间:2016-05-30 00:00:00 编辑:晓敏 手机版

  7. 付款人,亦称受票人(Drawee)。在汇票中“To”之后的横线上填写付款人的名称和地址。付款人名称必须填写完整,托收的汇票,还必须填写完整的地址。

  ◆ 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人为开证行或其指定另一家银行。应详细填写付款行名称、地址。

  信用证未作规定时,付款人仍为开证行。其常见的语句为:draft drawn on ** bank, Value on us, issued on ourselves.在填写汇票付款人时,应把相应的银行名称、地址填上,切不可只填us/ourselves.

  ◆ 托收项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应填写合同的买方。

  8. 出票人,—— 在汇票的右下角,一般由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商)签章。按照我国的习惯,这一栏通常打上出口公司的全称,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即使信用证有“接受第三方单据”字样,汇票也不能由第三方出具,汇票的出票人必须是受益人。已经转让的信用证,第二受益人出具以身为出票人的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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