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标准】

发布时间:2017-03-10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财务管理目标又称理财目标,是指企业进行财务活动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它决定着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方向。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构建“服务、安全、阳关、清廉、合作”的具有农村初中特色的财务管理体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校采用《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办公会的领导下,归口学校后勤处统一管理。后勤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后勤处主任的岗位职责

  ①在校长办公会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领导。

  ②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③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和每周后期账目的清理与结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④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

  ⑤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生生活费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各种收费。

  ⑥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⑦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⑧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⑨协调与农民负担、税务、物价部门、银行、食药监管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⑩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⑪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周工作例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

  ⑫按时完成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①协助主任工作,主要抓学校财产管理

  ②每周五要上报学生食堂收支情况,每月制定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③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④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⑤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⑥做好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会计岗位职责与权限

  ①熟悉和掌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熟悉并严格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学校会计核算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审核原始凭证和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制单、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协助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人员)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②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及年终决算报告。

  ③负责会计资料(凭证、帐薄、报表等)的装订,协助会计档案管理岗位人员作好会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和查阅等工作;

  ④负责接受会计核算帐务的对外查询、业务咨询、答疑解释,为学校相关处室提供收支明细账务,追踪分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⑤做好经费支出管理和经费预算控制;

  ⑥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帐务核算与管理,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清查工作;

  ⑦负责学校各类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及核销工作,协助出纳作好学校的收费工作,负责接受财政、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年检、年审工作;

  ⑧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⑨要求学校相关人员认真执行部门预算,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和拒绝执行,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必须坚持拒绝执行,并向学校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⑩参与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定额管理制度制定等事务,可以向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人员)提出财务开支等方面的问题和意见。

  ⑪监督学校的财务收支、资产保管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四、出纳岗位职责与权限

  ①熟练掌握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各种收费项目与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

  ②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票据,应拒绝办理;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

  ③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做账时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书写整洁、逐日登记。

  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超过规定范围的库存现金及时解送银行;对暂付的现金、支票按照规定催促有关人员及时报销结账。

  ⑤不坐支,不得私自挪用现金,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不得白条抵库。定期与会计办理票据交接手续。

  ⑥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货币管理制度,办理托收承付、汇款等结算业务,做到手续齐备,金额准确。

  ⑦正确使用票据进行收费,认真做好学校各种费用的收取、入库、结账工作。

  ⑧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收费票据及其账册。

  ⑨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⑩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具有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权。

  第三章 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为了有效地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学校预算管理,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健康、全面、快速的发展,根据《预算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每学期、每年度学校经费预算。

  第8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反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学校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9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学校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10条 学校预算编制小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教务、政教、后勤、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学校预算编制活动。

  第11条 后勤处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拟订学校预算草案,按有关制度对学校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校长办公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12条 学校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学校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

  第8条 学校预算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学校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第9条 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10条 预算编制的方法。学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公用经费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测算收入编制要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根据预算年度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实事求是地测算预算年度收入数额。预算编制要遵循稳健性原则,对没有把握的收入不能列入预算,对预计发生的收入不能高估,防止收入不能实现时造成预算无法执行。

  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

  第11条 学校预算草案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向学校教代会报告。

  第12条 学校预算通过后,学校各部门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

  第13条 学校决算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学校年度决算。决算数字要真实可靠、内容全面准确,并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4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相关经费收入。

  第12条 学校收入包括:

  ①财政拨款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公用经费。

  ②学生生活费收入,即学校食堂按照文件要求收取的学生生活费。

  ③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门面出租等。

  第15条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6条 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①学生生活费,即向学生收取的生活成本费。

  ②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的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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