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咨询工程师考试模拟真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7-02-16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案例一:

  某外商拟在某地投资建设一基础设施项目,有多个场址方案可供选择。该项目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但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因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该外商采用公开投标方式选聘咨询单位,经过资格预审,有A.B.C.D.E五家咨询单位进入备选名单。招投标和咨询工作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评标委员会共有7人,其中外商代表1名、招标代理机构代表2名,技术专家2名,经济专家2名。由于招标人原因,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招标人通知了所有投标人。因B咨询单位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允许其撤回投标文件,但拒绝退还投标保证金。

  事件2:最终D咨询单位中标,并接受委托开展项目场址比选。D咨询单位认为项目选址应从建设条件和建设费用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

  事件3:外商要求D咨询单位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协助外商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填报。

  事件4:拟建项目场址为荒地,D咨询单位建议外商征求当地规划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外商认为项目不占耕地,只需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而不必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许可。

  事件5:外商认为拟建项目不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无需政府核准或审批。只需向当地政府备案即可。同时,为获得建设项目备案,需先得到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准文件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事件1中不妥之处有以下两点:

  (1)技术和经济专家的人数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技术和经济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

  (2)招标方拒绝退回B咨询单位投标保证金的做法不妥,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有权撤回其投标文件,并收回投标保证金。

  答案解析:(1)本题考查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参见《工程咨询概论》第七章第二节,P196。本题考查评标、定标过程保密与延长。评标、定标工作应当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撤回其投标文件,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事件2中,D咨询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场址比选时,除考虑建设条件和建设费用外,还需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

  正确答案: 咨询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场址比选时,除考虑建设条件和建设费用外,还需考虑运营费用、环境保护条件、运输费用、安全条件。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厂址比较的主要内容。厂(场)址比较的内容一般包括建设条件比较、建设费用比较、经营费用比较、运输费用比较、环境影响比较和安全条件比较。

  案例二:

  某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

  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9年 10月20日上午9:30为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A.B.C.D.F五家投标单位于投标书截止日期前(即2009年10月20日上午9:30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的投标文件于2009年10月 20日下午12:30送达。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9:10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E.F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时,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也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1)以上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无效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以上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

  (1)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

  (3)评标委员会委员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得进入评标。因为C单位投标书没有单位公章,而且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要求。

  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正确答案: 投标书在下列情况下,可作废标处理;

  (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他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统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①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④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⑥不符合其他实质性要求。

  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无效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无效标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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