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限购政策的历史

发布时间:2016-12-22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自2016年开始,郑州出现楼市量价飙涨、各区地王刷爆纪录、日光盘频现等“疯狂”迹象。在8月的全国70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郑州涨幅激进,超过上海0.4个百分点,成为全国榜首。2016年12月21日,郑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

  另据克而瑞郑州消费者购房报告显示,截止8月底外地人群在郑州买房的比例再次上涨至85%,达到有数据可查的6年来最高。其中郑州户籍的购房者仅占18%,省内其他区域的购房者占69%,外省占13%。但值得注意的是,一半以上的省内其他区域购房者,属于郑州常住人口。外来投资客中,占比最大的仍是省内其他区域的投资客。

  此次政策出台,无外乎是基于房价涨幅大涨速快、楼盘跟风涨价、外地投资客复苏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尽管将限购的区域扩大,但经过近些年政策变化和市场沉淀,该政策更旨在鼓励外地和本地刚需买房群体,在一定程度会给予楼市投资客沉重打击。

  在9月出台的"控地价限房价"这一政策实际上就是要打击地价和房价的资产泡沫,带有很强的政策导向。即高价土地未来会附加一类约束,加之对180㎡以上的户型购买的限制,价格、销量会面临限制。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样一个表述,在当前资产泡沫比较重的情况下,有积极的意义,尤其是目前房价上涨过快,因此亟需通过管控市场来稳定预期和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2011年1月5日 限购令首次出台

  郑州市出台的《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限购商品住房的通知》,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无法提供这两种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2011年3月3日 "郑十五条"出台

  对在郑州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备相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符合购房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区向其售房。

  ▷2013年9月3日 限购令再升级

  持有本市居住证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于未满20周岁的单身人员,暂停其在本市限购区域购房;对于年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限购1套住房。

  ▷2014年8月9日 郑州全面取消限购

  自即日起,在我市市内五区、郑东新区购买住房时不再需要提供住房套数证明以及居住、纳税和社保等情况证明。

  【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郑政办 〔2016〕64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 (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

  本通知所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二手住房)。在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前已签约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联机备案合同、已确认的存量住房买卖网签合同,仍按原规定正常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违反上述限购规定的,交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产交易确认手续,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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