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英语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15-11-07 00:00:00 编辑:培群 手机版

  1、考试时间

  全国职业英语能力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具体时间由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考试中心统一确定,并在网站(www.chinatec.org.cn)上公布。

  2、考试形式

  全国职业英语能力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笔试采用纸质考试方式,口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方式。

  本考试对笔试和口试成绩分别予以能力评定。笔试与口试均按百分制评定,60分及以上为及格;85分及以上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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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考试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准级职业英语考试:

  1、从事考试类别对应职业,且在企业涉外辅助业务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

  2、所学专业的就业方向为考试类别对应职业的在校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中级职业英语考试:

  1、从事考试类别对应职业,且在企业部门领导或业务主管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

  2、所学专业的就业方向为考试类别对应职业的在校生。

  3、已通过基准级考试或英语能力达到本级别要求的其他人员。

  4、报名及考试流程

 

  5、考场纪律

  全国职业英语能力考试考场纪律

  1、 考生可在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 考生进入考场后按指定座位就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右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3、 开考20分钟后未到考场的,视为缺考;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4、 考生进入考场后至考场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考场,需请示监考人员,并由监督人员陪同外出,外出时间计作考试时间。

  5、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关闭状态,违者按作弊论处。

  6、 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草稿纸。考生在草稿纸上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

  7、 考试过程中,考生桌面上只允许保留笔、准考证、身份证及草稿用纸,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考试期间未经监考人员允许,考生不得取用存放的个人物品。

  8、 考生须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考场内不准吸烟、吃东西。

  9、 考生遇到问题应举手示意,得到监督人员允许后方可询问。

  10、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离场时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11、如有违反上述考场纪律者,监督人员有权视具体违纪情节处以警告至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罚。

  6、违纪处理

  全国职业英语能力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按要求立即改正。

  2、考试中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并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1)夹带、偷看或传递书籍和纸条等;

  (2)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3)其他考试作弊行为。

  3、考试中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1)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2)使用假身份证或其它假证件的行为;

  (3)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4)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5)将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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