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定对象。人是被激励的主体,合理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关乎方案设计的成败。凡是为企业高管、焦点研发人员都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的侯选人。而且要按照法律条例选择被激励对象,例如:假如被激励对象是国有集体企业(母公司)高层,则按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法子》,其只能介入一家部属子公司的股权激励。
(5)定额度。无论是非上市企业还是上市企业都需要确定激励额度。新《公司法》划定:经股东大会抉择,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跨越本公司已刊行股份总额的5%;此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治理法子》第十二条划定:上市公司全数有用的股权激励打算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跨越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出格抉择核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经由过程全数有用的股权激励打算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跨越公司股本总额的1%。一般纷歧次性将用于激励的股票授予完。
(6)定期限:一个完整的股权激励打算可以称为一个周期,大周期一般含激励方案的拟定、授予、期待、行权、禁售、解锁等。小周期一般从授予起头算起。
五、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流程
Profit(普若非咨询)顾问专家经过常年对多个中小型企业的不断研究与实践,研发出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系统必须实施的“3+2”工程,即3个系统工程(X1、X2、X3)加上2个辅助工程(F1、F2):
三个系统工程:
X1:管理评估与激励框架设计
工作内容:企业发展模式与激励现状评估、激励框架设计等
工作方式:含人员访谈、调查问卷分析、资料研究
X2:岗位价值/人力资本价值评估
工作内容:结合岗位职责与员工的业绩贡献,确定合理的激励水平工作方式:进行岗位价值/人力资本价值评估与评估
X3: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工作内容:激励对象层面划分、激励方式设计、激励总量设计与个量分配、基于公司战略的股价增长机制设计、上市前后的股权价值预测、退出机制设计等
工作方式:案例分析、资料研究、召开研讨会
两个辅助工程:
F1: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相关法律文件设计
工作内容:编写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含全员激励方案的设计原则、操作流程、责任主体及其它关键点设计)及与全员激励相关的法律文件(从法律角度界定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含股权授予协议书、股权证书等)
工作方式:证券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研究
F2:股权激励相关知识培训
工作内容:为理解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所需的管理知识培训,培训时间、培训次数、培训题目及培训内容将由客户与管理咨询根据项目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3次
工作方式:培训会、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