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健康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

发布时间:2017-03-10 00:00:00 编辑:少芬 手机版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

  按照规定学院成立学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划线原则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规定的复试划线原则,同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划定同一复试分数线,结合本院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实际招生计划,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确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二)复试资格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学位
类别

学科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招生
人数

推免接
收人数

上线人数
(含夏令营)

外语

政治

业务课1

总分

学术
学位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45

45

165

275

30

14

20

护理学

60

60

190

315

12

6

12

专业
学位

护理学

45

45

165

275

12

4

7

公共卫生

45

45

165

275

10

0

7

公共卫生
(非全日制)

45

45

165

275

80

0

9

  注:所有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低于国家线则以国家线为准。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要求及安排

  (一)日程安排

  1.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时 间: 2017年 3月 22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6:30

  地 点:武汉大学医学部2号楼7楼2706健康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办公室

  要 求: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学校财务部有关规定交纳复试费用。

  2.复试

  时 间: 3月 23日上午 8:30开始 各学科综合面试

  3 月23日 下午14:30—16:30 专业课笔试

  地 点:资格审查时见学院具体通知。

  3.调剂安排

  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在 2017年 3月 17日前 将调剂申请表(须本人签字)和个人相关资料交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办公室(电话:027-68758747)。 3月 18日 公示调剂复试名单,逾期不再受理。

  4. 初录: 4月 5日 前确定初录名单并网上公示, 4月 15日 前初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查。

  (二)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学院将指定专人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学院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各学科复试小组负责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在统一时间集中进行,由各学科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须认真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当场给出评语和评定面试成绩,并填写《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

  2.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和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包括: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由复试小组专家提前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查。按抽签顺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招生简章公布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审查时具体通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汇总后,核算考生的总评成绩,按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综合成绩/3×0.4)核算。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基本依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总评成绩。复试中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低于60分),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体检

  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按照规定,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核查、面谈和“函调”等方式审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核查考生以往考试作弊、违规违纪受处罚的情况等。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审查考生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夏令营优秀营员录取

  按照夏令营相关政策执行。

  六、调剂复试

  原则上,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可接收调剂,申请者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申请专业或方向的复线分数线。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所有调剂生应提交书面《健康学院调剂复试申请表》,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然后参加相应复试。

  七、录取原则、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总评成绩,并认真对考生的品德表现、工作业绩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审核,按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类择优确定初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方便考生查询。

  健康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027-68758747,Email:wdjkxyyzb@163.com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027-68754125,Email:wdyzjc@whu.edu.cn

  复试考生请加复试QQ群:371582217 (须实名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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