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拟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从广东省教育厅了解到,相关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试点内容为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
按照要求,拟申报新增试点的高职院校,须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办学行为规范,且近三年未出现:有乱收费或违规收费行为、新生报到率过低等情况。新增试点高职院校的试点专业不超过5个,招生总计划不超过500人。
“五年一贯制”试点
2017年,广东拟选取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以及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在部分办学水平较高、条件较好的高职院校开展“五年一贯制”试点。
试点专业将实行“文化课+术科”的考试形式。其中,文化课科目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各试点院校。术科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试点招收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
“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试点专业的学制为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
2017年将在以往试点专业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与广东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紧缺专业。对新申请试点中职学校,要求为“省重”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试点专业年招生规模稳定在100人以上。
“自主招生”试点
广东2016年开展“自主招生”试点的高职院校共有36家,这批高职院校2017年可自主确定试点专业、招生计划。
需要留意的是,通过“自主招生”招收的学生,身份确定,不得转学。已被录取学生不得报考其他专科层次高校,包括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分类考试招生高校、“3+技能证书”考试招生高校,以及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高校。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地方高校师范分院,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7年拟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具体见附件1-3。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应统筹协调本区域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系统设计,精心组织,做好高职院校“三二分段”和“五年一贯制”试点申报工作。对省教育厅已专门批复同意的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贯通”等试点项目,佛山、东莞市、顺德区教育局应组织有关试点职业院校一并申报。
(二)各高职院校应科学论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结合各种招生方式特点,统筹协调制定2017年招生培养改革工作方案。
(三)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应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严格考试招生管理,规范考试招生行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有偿招生、开招生培训班等违规违纪现象。对近年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出现问题的,省教育厅将采取减少试点招生计划、取消试点资格等处理措施。
三、材料报送
请各高职院校和地方高校师范分院按照“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和“五年一贯制”三类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要求(见附件1-3),于规定时间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一份纸质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gaojiaochu_gaozhi@qq.com。其中,“自主招生”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三二分段”和“五年一贯制”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逾期报送或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万里、张坚雄,电话:(020)37627703、3762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