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业板的即将推出给中国科技企业又找到一个融资渠道,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下面,小编为大家讲讲不同国家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英国AIM市场
20世纪70年代前,英国长期坚持推行中小企业淘汰政策。1973年后,英国开始改变这种错误政策;转而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80年代,英国相继出 台了11项有关中小企业的法案,来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英国于1980年设立非挂牌证券市场(Unlisted Securities Market,USN),当年有23家公司。到1989年底,USM共有上市公司448家,总市值为89.75亿英镑。这之后,USM市场逐年萎缩,至 1996年关闭时只有12家公司和8.39亿英镑市值。尽管USM市场受到挫折,但英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没有变化。1995年,英国设立了可供选择 的市场(AIM),将目标定位为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上。
AIM的上市标准
(1)、必须委派一位指定保荐人和指定经纪人;
(2)、根据本国法律合法成立的公司,且为公众公司和同类公司;
(3)、公司的会计账目符合英国或美国的通用会计准则;
(4)、具有两年的主营业务盈利纪录。如果不符合该条件,董事和雇员必须同意自进入AIM之日起,至少一年内不得出售其持有的该公司证券所拥有的任何权益。
除此之外,伦敦交易所在1993年专门制定了科研类企业承包的上市规则;199掉制定了专门针对初创高科技企业承包的上市规则。在此基础上,伦 敦交易所于1999年11月正式建立伦敦科技板TECH-MARK,专门为具有科技创新的公司提供融资服务。任何申请在科技上市的公司要求有三年财务纪 录,但不要求盈利;要求公司发行后,公众持有股份超过25%;公司不要求有三年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要求,也没有股东和高管人员出售股份的锁定限制;对公司发 售股份的数量要求至少达到3000万美元,预期上市时公司市价总值不低于8000万美元,公司应遵守季度信息披露制度。
日本创业板
佳斯达克(JASDAQ)市场是日本最大的创业板市场,也是迄今发展最成功的创业板。
佳斯达克市场成立于1998年,是日本模仿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在OTC市场基础上建立的。建立之初主要是面对日本国内的风险企业和一些高科技企业。2004年12月,日本佳斯达克升为证券交易所。
上市条件
在日本,公司上市的条件由各证券交易所确定。各证券交易所中不同市场的上市条件又各有不同, 以下是两个主要创业板市场的公司上市条件。
1、东京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1)上市时公开募集或出售超过1000交易单位的股票数;
(2)国内新股东300人;
(3)公司市价总额1千万美元;
(4)预期增长的业务将带来销售额;
(5)经审计的最近2年的财务报告无保留意见且无虚假记载。
2、JASDAQ证券交易所
(1)在有利润的情况下,上市日的时价总额为10亿日元以上;在没有利润的情况下,上市日的时价总额为50亿日元以上;
(2)净资产额为2亿日元以上;
(3)公司上市时的股票数为1万单位时,股东在300人以上;公司上市时的股票数为1万至2万单位时,股东在400人以上;公司上市时的股票数为2万单位以上时,股东在500人以上;
(4)有500单位以上的股票为新股发行并且上市交易;
(5)在最近两个营业年度中财务报告等无虚假记载。
美国NASDAQ
纳斯达克(NASDAQ)是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于1968年着手创建的自动报价系统名称的英文简称。纳斯达克的特点是收集和发布场外交易非上市股票的 证券商报价。它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证券交易市场。目前的上市公司有5200多家。纳斯达克又是全世界第一个采用电子交易的股市,它在5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 26万多个计算机销售终端。
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