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下面是yjbys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欢迎阅读!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八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条 公司设监事 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
责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一式份,股东留存份,公司留存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