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起来看看吧:
(一)期货交易所
1、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2、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期货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
4、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下列风险管理制度:
①保证金制度;②当日尤负债结算制度;③涨跌停板制度;④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⑤风险准备金制度;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二)期货公司
1、期货公司是公司法和期货交易条例规定设立的经营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2、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O万元;(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4)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5)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6)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7)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示: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股东应当以货币或者期货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85%。
3、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种类颁发许可证。
4、期货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期货公司不得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2)期货公司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3)期货公司不得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不得对外担保。
(三)期货交易必须遵守的规则
1、期货公司不得未经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做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2、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③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④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3、期货公司不得隐瞒重要事项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客户发出交易指令。
4、期货交易所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未经期货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期货交易即时行情。
5、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严禁挪作他用:(1)依据客户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2)为客户交存保证金,支付手续费、税款;(3)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期货公司经营期货经纪业务又同时经营其他期货业务的,应当严格执行业务分离和资金分离制度,不得混合操作。
7、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不得恶意串通、联手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操纵期货交易价格。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