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职业经理人申报条件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7-01-06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职业经理人,是指在一个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中承担法人财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对法人财产拥有绝对经营权和管理权,由企业在职业经理人市场(包括社会职业经理人市场和企业内部职业经理人市场)中聘任,而其自身以受薪、股票期权等为获得报酬主要方式的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专家。

  第一条 申报要求

  1、申报职业名称:特级中国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大师)

  2、申报职业对象:各行业从事经营管理的决策层的管理人员。

  3、职业道德要求: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社会行为规范,遵守组织章程及管理规章制度,自律守节,严谨求实。

  4、诚实守信要求:实事求是,兑现承诺,讲信誉,重信用,维护消费者利益。

  第二条 申报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经营管理知识,主持连续三年产值每年均在50亿元以上企业或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正、副总裁,正、副总经理等决策层管理人员;

  获得高级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满10年。

  第三条 申报资料

  1、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管办存档、一份返学员装档案);

  2、交2吋彩色蓝底照片1张(背面标注姓名);

  3、彩色蓝底扫描后的电子版照片学员在线报名时上传,用于网络证书查询及证牌制作;

  4、身份证、职称证、技术等级证等复印件(贴于“申请表”内)。

  第四条 收费标准

  远程网络课程培训费10000元/人、8天面授费2600元/人、专用教材费198元/人、考试/答辩费1000元/人、资格评审费800元/人、能力测评费400元/人、资格认证费3200元/人、应交费用合计18200元/人(赠送48天远程直播课程)。

  第五条 论文要求

  站在行业的高度撰写10000字论文。

  第六条 答辩时间

  “中国职业经理人”答辩每年举行四次(暂定),具体时间为3月第三周日、6月第三周日、9月第三周日、12月第三周日。答辩细则由“管理办公室”统一制订。

  第七条 初评方式:

  初评方式包括案例报告评审、综合素质测评。

  1、申请特级资格认证,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时间案例报告初评,初评方式由本省专家委员会负责。

  2、申请特级资格认证的学员,在完成10000字以上的案例报告。

  3、初评委员会由各省评价中心已组建的专家委员会负责初评的工作,负责学员的案例报告初评及填写意见。

  4、初评后将填写专家初评意见的案例报告书与学员资料一并寄到管理办公室供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

  6、申请特级资格认证,必须完成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申请人的“现代企业管理能力、科学领导方法、客户和消费者的信任度、对企业的忠诚度”等方面的心理测试。根据测评的结果给申请人提出相应的未来发展建议,并将测评结果密封后发给学员本人,做到绝对保密。

  第八条 证书管理

  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由“研究会”编号、制作、颁发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由“管理办公室”完成备案及网络查询。

  第九条 证书年检

  年检目的一是由于职业化管理人才流动频繁,申请资格证书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更新个人的基础信息。二是使已获得资格认证的人员更新管理信息及知识和技能,适应未来国内外工商经营管理领域发展的需要,因此,要求每人每年必须在线学习100小时以上的前沿管理课程,连续三年没达到300小时的学习时间,网络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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