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内部风险与一般企业内控风险具有共性,主要包括公司治理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具体项目管理风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能源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知识,欢迎大家点击查看。
(一)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内部风险
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内部风险与一般企业内控风险具有共性,主要包括公司治理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具体项目管理风险。
第一,解决公司治理风险的方法是依靠《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同能源管理企业作为专门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专业企业,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设立)、监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设立)及经营管理层,必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同时,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各项制度,从内部管理机制、合同能源项目考察、可行性研究、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合同模板、履约管理、项目投资融资、风险控制等等,制定标准化的具体制度,“循规蹈矩”地开展每一项业务,使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有章可循,避免随意导致的风险。
第二,解决人力资源风险,必须严格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好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与外聘技术人员、专家及合作单位人员之间的关系,对于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必须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依法购买有关社会保险,避免用人风险。对于外部专家、技术人员和合作单位人员,必须依法解决人员关系及归属问题,避免法律关系混乱或人员性质模糊。
第三,项目管理风险防范必须以规章制度作为基础,建立合同能源项目管理规定,加强履约管理,对于具体的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拟定专门的项目管理规定,由公司项目总监监督具体项目负责人实施,应贯彻日常管理责任制、流程标准化、主要风险点控制等问题,使项目从设计、建设到运营均有严格的管理与考核,避免项目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四,购买各类保险,为合同能源管理加上“双保险”。如前所述,通过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管理、严格项目管理为主要内容构建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同时,通过购买社会保险,转移可能出现的风险。近期在天津出现的危化品爆炸案件,给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及各类生产企业也敲响了安全警钟,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具体业务交由专门企业承担,也因此加大了节能减排专门企业的风险,因此除加强管理本身外,还应考虑对企业、尤其是具体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尤其是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购买有关保险,使项目出现风险时,能适当转移部分风险。
第五,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应聘任专业机构参与日常经营与管理以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合同能源管理作为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兴产业,大多数企业没有经验可讲,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有的企业为抢占市场,不惜违法竞争。因此,应聘请专业机构参与,为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提供专门的支撑,如项目前期工作、尽职调查、目标客户评估以及过程管理与法律风险控制,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参与,对于财务风险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对于企业及具体的项目融资可以聘请专门的金融融资服务公司参与,对于有关环保技术甚至可以聘请有关专门机构参与等等,如此建立由专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的一整套机制,让项目发展找到专业支撑,使交易信息透明公开,有效防范并降低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
(二)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外部风险(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身风险)
无论何种类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其目标客户都是有节能减排需求或环保需求的企业。并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一般具有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尤其是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一般由节能公司自己投入巨资改造目标企业节能项目,并由节能企业负责运营,这样的风险更大。选择效益稳定、发展可持续、前景良好的目标客户是节能企业必须把握的重点。因此,节能企业必须做好客户选择、对客户资信进行调查与审查、对客户及经营项目进行市场分析,以确定参与程度、模式及周期。
第一,项目前期必须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对目标客户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主要要落实以下内容:目标客户基本情况:客户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本到位情况、股东名称及实力;客户经济性质:即属于国营、民营、三资还是私人企业,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往往预示着不同的风险程度;行业类型:重工业、轻工业、服务业,并对行业基本情况进行表述;企业组织结构:包括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及各自的具体状况;企业的综合情况:如领导素质、社会评价、社会责任、厂区面貌、员工精神面貌等;客户的主营业务和兼营业务等情况;客户的重大事件:包括目标客户历史及近期重大建设项目或重大投资项目,可能会出现的重大体制改革,包括资本结构变化、高层人员变动、客户近三年是否出现较大的经营或投资失误,客户是否参与了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的交易,在资金使用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等情况;诉讼案件披露:落实客户是否有重大诉讼案件,或当前有无面临重大法律诉讼问题等情况;其他需要情况如是否有对企业及项目产生影响的事宜等。以上情况必须由专业的律师开展并评估做出报告,作为是否选定目标客户的依据。如近年来白酒行业比较低迷,某节能公司在考虑对某些民营白酒生产企业进行托管型锅炉能源改造时,必须要考虑企业行业特点、是否有重大的融资诉讼案件、发展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等情况。
第二,对目标客户的财务情况必须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师事务所进行财务状况调查与分析,对目标客户销售状况、利润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净资产情况进行调查,对资产负债表及其他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分析,以确定目标客户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使节能企业判断是否选择投入或参与该目标客户的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第三,对客户项目合同尤其是托管型项目合同签订及履行,必须在标准化的基础上,对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逐一列明,并提出解决办法,同时聘请专业机构持续关注目标客户经营管理情况。在合同条款设置方面,应注意明确节能企业投入、产权、归属等问题,以避免客户自身风险与节能企业投入风险关联问题。
第四,项目投融资与目标客户关系处理的风险。无论是效益分享性还是项目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均可能出现客户或节能企业利用投入的项目或设施设备融资的问题。因此,必须解决好投入节能减排的设施设备归属与处置权的问题,否则如投入的设施设备归属客户,则将出现客户利用该设施设备作为企业资产融资以及资产被处置的其他问题;如投入的设施设备归属节能企业,则也会出现节能企业利用该设施设备融资或处置该设施设备的风险。因此,对于投入较大、设施设备价值较大的项目,必须处理好项目投融资与客户关系处理问题。尤其必须妥善处理好投入的设施设备用于投融资以解决投入困难与资金回收问题,也必须解决好以托管服务费或节能效益为担保进行融资及贷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