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2017年五年制大专、3+4本科贯通培养 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4-08 00:00:00 编辑:陈平 手机版

  潍坊科技学院五专部是一所实施初中与本科高校贯通教育的专门学校,其办学主体为潍坊科技学院和学院附属的潍坊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潍坊科技学院2017年五年制大专、3+4本科贯通培养 招生简章,全文如下:

  潍坊科技学院五专部 招生计划

潍坊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代码587

潍坊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786

专业

性质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学制

学历

专业

性质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学制

学历

3+4

A1

现代农艺技术

43

七年

本科

五年一贯制

B1

应用化工技术

100

五年

专科

三

二

连

读

B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五年

专科

B2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0

B2

会计

200

B3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0

B3

应用化工技术

50

B4

建筑工程技术

200

B4

建筑工程技术

50

B5

市场营销

200

B5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说明:具体执行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为准。

B6

园艺技术

100

B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50

B8

市场营销

50

B9

学前教育

300

  潍坊科技学院五专部 报名指南

  院校代码专业:3+4本科贯通计划45人(面向潍坊):学校代码786,专业及代码:A1现代农艺技术

  潍坊科技学院五年一贯制计划1000人:学校代码587,专业及代码:B1应用化工技术,B2机电一体化技术、B3计算机应用技术、B4建筑工程技术、B5市场营销;

  潍坊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三二连读大专1000人:学校代码786,专业及代码:B1机电一体化技术、B2会计电算化、B3应用化工技术、B4建筑工程技术、B5计算机应用技术、B6园艺技术、B7、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B8市场营销、B9学前教育。

  招生对象:学籍注册地为山东省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参加当年中考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3+4招生生源范围限潍坊市内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潍坊市。

  报名录取:按照学生生源地市招办要求参加报名并由地市招办负责录取。(一)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位次排名在所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在公布的计划内,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符合规定要求的学生。

  (二)三二连读高职、五年一贯招生要求以2017年省招办及地市招办录取文件为准。

  收费:公寓费每生每年800元;教材费每生每年500元(代收费,多退少补)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前两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学生的比例,按在校生的10%确定。

  学籍注册:“3+4”贯通培养试点学制七年,前三年注册中职学籍,完成中职阶段学业且过程考核合格后,转段时,综合测试中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的合格标准由招生本科高校确定;文化基础知识课程的合格标准由省统一设定,由中职学校组织参加当年春季高考,经省招办录取后注册本科学籍。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大专学制五年,前三年注册中职学籍,后两年转段时由中职学校提供学籍名册,经联办高校审查后注册大专学籍。

  毕业生待遇:“3+4”贯通培养试点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大专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普通专科毕业证书,与参加高考后录取的统招本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由省人事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

  升学:“3+4”贯通培养试点学生可参加研究生考试,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大专学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

  就业:根据学生特长与所学专业,学院推荐就业。就业后如岗位不适,学院可二次推荐就业。学院每年举办两场大型招聘会,与30多家大中型企业签定了定单教育协议,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定单招生,定单培养,定向就业,学院学生就业率达到了100%。

  咨询电话: 0536-5109220 5109282

  学校网址: www.wfust.edu.cn

  学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学校代码:587、786

  温馨提示:潍坊市各县市区考生,4月25-30日通过潍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平台(通过潍坊教育局网站)登录报名填报志愿。其他地市根据当地教育部门文件要求。

  原文地址:http://zs.wfust.edu.cn/info/1006/1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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