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7年第五次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2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7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考科目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

  1.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一次同时报考三科。

  2.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采用财政部组织研发的科目实务操作环境软件。

  二、考试考点设置

  全市共设立9个考点: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永川区、合川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重庆财政学校。

  三、考试时长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三科连续考试,分科计算成绩,考试科目先后顺序由考试系统自动确认。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初级会计电算化》试题分理论和实务操作两部分,理论部分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部分试题题型为:财务软件操作题。

  五、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申请参加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庆户籍人员、在重庆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重庆户籍学生、在重庆居住或务工的其他非重庆户籍人员可报名。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并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1.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因考试违纪被限制考试的人员,在限制考试期间不得报考。

  六、考试报名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重庆会计之家”(http://www.cqczkj.gov.cn/)网站首页,进入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和缴纳报名考务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为确保填报信息无误,考生不得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报。

  七、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全年共安排五次报名:第一次3月10日至17日、第二次5月6至13日、第三次8月1日至8日、第四次9月13日至20日、第五次11月10日至17日。根据各考点容纳考生数量,每次报名均采用额满为止方式。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满额后,报名系统自行关闭,本次报名即告结束。

  八、考试时间

  2017年全年共安排五期考试:第一期4月1日至30日、第二期6月1日至30日、第三期8月16至31日、第四期10月10日至31日、第五期12月1日至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考试(特殊情况除外)。

  九、考试考场安排

  按照考生自行填报的具体考点,由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软件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具体考场和考试时间。考生应在本期考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具体考场、考试时间和打印准考证。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至本期考试开始一个工作日之前,凭身份证到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更正,过期不予受理。

  十、考试要求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凭护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及准考证信息错误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每科目考试开考30分钟后,应考人员可提前交卷。本场最后一门科目交卷后,应考人员应当尽快离开考场。

  考生进入考场,首先进行身份验证,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置在座位计算机桌右上角待监考人员随时检查,并将随身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处。考试系统将在规定的时间打开、关闭,考生在计算机上答题过程中,要做好数据保存,爱护考场内设备。如果故意损坏设备,应照价赔偿;没有进行数据保存或操作错误,导致成绩有误,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考场,都配备多台高清摄像头,进行不间断摄像。若有替考、作弊、夹带、交头接耳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二、考试成绩查询和成绩合格单打印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财政部设定的考试合格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于当期考试结束后8个工作日内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上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自行在网上打印成绩合格单。

  十三、考试考试收费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考务费,仍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5〕507号)规定执行,每科50元。

  十四、考试证书办理

  考试合格者登录“重庆会计之家”网站填写并打印《重庆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持成绩合格单、第二代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凭护照)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证书;在校学生,到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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