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会计做账技巧

发布时间:2017-02-22 00:00:00 编辑:吴健敏 手机版

  在过去计划经济年代里,会计只是被动的执行国家规定完成上述过程就可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经济业务不断创新,如何更准确、更合理地处理每一笔业务成为很多会计必修的一门技术。至此,会计作账就被赋予特殊的意义,不再局限过程而是解决如何做的更好。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常用会计做账技巧,欢迎阅读。

  常用会计做账技巧:

  ①:技巧一:职工工资、保险费、以物抵债的账务处理以及以物易物的会计处理和公益性捐赠的账务处理技巧。

  1、职工工资、保险费等的账务处理

  【问】甲公司1月份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明细科目金额为100万元,其中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为10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金额为5万元。实际支付时,甲公司扣除本月为职工家属代垫的药费5000元,共支付给职工现金84.5万元,转账支付社保金和个人所得税15万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甲公司为职工家属代垫药费5000元时应做的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家属药费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代扣代缴社保金和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50000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费 1000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0000

  实际支付工资、社保金和个税时的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850000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费 1000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0000

  贷:库存现金 845000

  其他应收款——代垫家属药费 5000

  银行存款 150000

  2、以物抵债的账务处理

  【问】假设A公司欠B公司1500元,A公司先用1000元货物抵消这笔借款。后来A公司又补给B公司510元的货物,B公司为了平账,补给A公司10元钱(假设收到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请问,B公司如何做账?

  【答】B公司收到A公司1000元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5.3

  贷:应收账款 1000

  B公司收到A公司510元货物,又付给A公司10元钱时:

  借:库存商品 435.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74.1

  贷:应收账款 500

  库存现金 10

  3、以物易物的会计处理

  以物易物在会计上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处理:涉及的问题包括换出资产收益确认与换入资产价值的确认两方面。

  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换——确认收入实现

  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换——不确认收入

  所得税:换入的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成本,换出的资产确认销售收入(视同销售):自产的按照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外购的可按照购入价格。

  增值税:确认收入,按照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

  消费税: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计算。

  【例】:某企业从事木材加工综合业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企业以自己生产的成本是8万元的500平方米实木地板,换入乙公司生产的机器设备两台,双方协商价格是12.5万元,实木地板本月在其他销售中上半月售价是每平方米240元, 下半月是每平方米255元 。双方均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价格均为不含税),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率是5%。

  借:固定资产 1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1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2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应交消费税=500×255×5%=6375(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375

  4、公益性捐赠的账务处理

  【问】企业将成本是80万元,售价是100万元的产品捐赠,符合公益性捐赠。当年利润1000万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税收又应该如何调整?

  【答】公益性捐赠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97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税收调整:视同销售调增20,捐赠限额120,可以全部扣除97万元。

  应纳所得税=(1000+20)×25%=255万元。

  ②:技巧二:会计账簿账务处理技巧

  除现金账、银行存款账、总账外,至少要一本三栏式账(登录往来等科目)、费用账(即多栏账,十七或十三栏都可以),如固定资产多,还应有专用的固定资产账本,如果是制造企业,还应有生产成本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粉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设置以下法定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1、总账。也称总分类账,是根据会计科目(也称总账科目)开设的账簿,用于分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资产、负债、资本、费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总括核算的资料。总账一般有订本账和活页账两种。各单位可以根据所采用的记账方法和财务处理程序的需要设置总账。

  2、明细账。也称明细分类账,是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用于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提供有关明细核算资料。明细账是会计资料形成的基础环节。香用明细账,可以对经济业务信息或数据作进一步的加工整理和分析,也能为了解会计资料的形成提供具体情况和有关线索。

  3、日记账。是一种特殊的明细账,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日记账是各单位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重要账簿。

  4、其他辅助账簿。也称备查账簿,是为备忘备查而设置的。在实际会计实务中,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等。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其中总账、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业户,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市)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对于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所得的,其电子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但应按期打印成书面记录并完整保存;对于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反映其收入、所得的,应当建立总账和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程序和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

  查账征收的企业,科目设置当然要符合会计制度,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总账——报表,一样都不能少。在符合会计制度的前提下,也要考虑企业的管理角度,既要让使用者方便查询相关信息,又要简捷明了。

  收入的确认,应当符合会计有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是企业与客户核对无误后,同时开具销售发票。

  用现金收付,从原则上讲应当符合国家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有发票的买卖,尽量通过银行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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